sevenyet wrote:明明自己就有不對的地...(恕刪) 花150就想當老大真的是夠了.....說的好!台灣人的悲哀!自己都最珍貴!全都別人錯!錯都是捷安特的錯!不爽就來貼這種文!東牽西簽!本不想回應的!但覺得這種文越來越多真的不好!01就剩這種文嗎?
terrylaw wrote:樓主不過是把事實陳述,我想不會有誹謗的問題吧。...(恕刪) 嗯...這個嘛...樓主說的...kangzing wrote:老闆的原話是『叫你老公不要把我店門口的玻璃打破了』而且臉被大便塗滿了口氣超臭的..(恕刪) 如果...(假設..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我說你..臉被大便塗滿了口氣超臭的...你會不會不爽??應該會有一點吧....至於會不會告我...看你囉.....
"不鏽鋼門『匡』了一聲....."(可有打凹或留下痕跡?)"所以她超火大且不爽的花了這150"(您或她當下可有表示歉意?)"空氣管是伸縮的....."(或許您拉的太長稍緊繃了些)倘若當日您充氣時將車距離空氣管再近些...這些事也就不會發生了.
樓主不愉快的起因不是對方沒零件,也不是對踏板太貴這些真正的消費行為!而是因為您不小心的行為,讓跟您夫妻一樣在意奇蒙子的店家擔心玻璃被敲破所以出言警告~讓您心理不愉快!事件起因在您的不小心,但文中只有說您小尷尬一下,也沒看見任何道歉是自己不小心的~真的蠻寬以待己嚴以待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