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svs wrote:奇怪, 喜愛天天停同1個地點也不行嗎?停同1個路邊太久就會被當成垃圾處理. 內文似便當文,而且公告已經過期,無法同情,抱歉!可以回收的垃圾.....................還是垃圾!!可以移動的垃圾.....................也是垃圾!!
覺得還好啊!政府變身正義魔人~都是公式化的作業(難怪搞的民不聊生)一開就知是還在使用的車了~說不定只是買個東西暫停或故障暫放而已全台灣路上一堆這景 有本事就都全部開這種單拉走還會誤會報警偷竊 也不知要罰什吧但車主還是要愛護自己的車啦若是高單價或是生活需要用到的盡量不離身或停好能顧到的位置比較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