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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車糾紛

實況轉播2: 2009/4/14 下午

回:(Yahoo!奇摩購物+嘉博國際)
請您盡速於4/16前與廠商聯繫確認,逾期廠商未接到您諮詢電話,我們將於4/17取消您的退貨申請,並將商品退還給您。謝謝您!
1.輪圈有已有煞車皮摩擦的痕跡。
<...如果不試怎能說有問題?煞車似黑色粉筆應該是廠商檢討吧?
2.輪胎上有磨損,有沙子。
<...公寓5F頂試乘算落地騎乘?且注意事項沒寫試乘無法退貨)
3.座墊座桿上有痕跡 (人坐過的咬痕)???
<...你才去咬座墊!
4.摺疊機構處已斷裂。
<...貨運公司是廠商(非你所為嗎?)派的.

覆:糾紛實屬不願,唯本人深感貴方罔顧廣告契約且服務沒品,因此求退貨了事,如貴公司不肯,4/15 3pm 將向桃園市消保官備案.

*新線索:廠商剛改了注意事項(這樣算知過必改?雷切~)

新注意事項:(4/14糾紛後偷改~螺旋丸)
1. 98%組裝完成(因運送關係腳踏板未組裝(<---L裝不上)
2. 經過試乘或包裝不完全恕無法退貨
-原刊登注意事項(4/14糾紛前):
1. 本商品為量車訂做商品,恕無法進行退貨.
2. 車子改裝需5~7個工作天,出貨時會將車子100%的組裝調教(<---重點是沒作到)

PS:
_留言不用道歉, Tks!
_I love Dahon(除了山寨用料&組裝...)
_No service, no money!!!
這樣是嘞索嗎?

實況轉播3: 2009/4/21 下午
您好:
再次通知您,關於您申請退貨的商品我們已經收到,
但經人員檢查發現『1.輪圈有已有煞車皮摩擦的痕跡。2.輪胎上有磨損,有沙子。
3.座墊座桿上有痕跡 (人坐過的咬痕)。4.摺疊機構處已斷裂』,
故根據退貨規定:『退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
( 包含主機、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 )』若您要辦理退貨,
我們必須向您酌收整新費用『4000』元整,才能為您進行退貨.....???
整新費用『4000』元整 ??

那就是找消保官處理了,不用再跟他一來一往回來回去
在網路上買車!自己就要會做調整的動作!
你說煞車好似黑色粉筆...
這各式DAHON的問題跟組裝調整是沒有關聯!
(我自己有一台P8跟D7當初也不懂!也是來這爬文!
也是自己花錢換輪框!!)

而且你說將單車組裝調教好,再賣給客人有很難嗎??

如果你是另壹位客戶!你要買人家騎過的車子嗎?
這位大哥!我想你自己將心比心吧!

我相信你不會買!如果是我!我也不會買!
那請問你!廠商要把車子給誰!
處理費擬自己換算好了!
輪框都黑了!換輪框要多少錢
輪胎都磨損了!要多少錢
座墊桿刮傷了要多少錢
摺疊機構處已斷裂要多少錢勒??
(如果嫌貴!那就跟她殺阿!不就得了)





Q is Yahoo 廣告契約明文規定: 出貨時會將車子100%的組裝調教...So?

ps: 找消保官處理可網路報案, 但須備案15天嘔(5/5見分曉)
雖然對手 Yahoo 令人
but, 我的王牌是>Yahoo 糾紛後偷改廣告契約明文規定: 出貨時會將車子100%的組裝調教...
好險有copy
1.輪圈有已有煞車皮摩擦的痕跡。
<...如果不試怎能說有問題?煞車似黑色粉筆應該是廠商檢討吧?


首先購物網站上已經有說明 "此產品落地騎乘後及如果包裝不完全造成損壞則不予退換"
結果你把它組起來試騎, 還有按煞車磨到煞車皮, 留下試騎的證據
另外, "煞車似黑色粉筆" 本來 DAHON 的所有車種煞車就是採用這種, 你不能買後才怪 DAHON

2.輪胎上有磨損,有沙子。
<...公寓5F頂試乘算落地騎乘?且注意事項沒寫試乘無法退貨)


"落地騎乘" 應該意思很明顯吧? 在公寓5F或天橋上試騎都算落地騎乘吧!

3.座墊座桿上有痕跡 (人坐過的咬痕)???
<...你才去咬座墊!


我想他們的意思應該是 "座桿有痕跡", 也就是你將座桿快拆鎖上壓出來的痕跡, 這在摺疊車來說是很普遍的現象

4.摺疊機構處已斷裂。
<...貨運公司是廠商(非你所為嗎?)派的.


這部份不確定是誰造成的, 我猜是指前車把立管摺疊機構,
因為 09 年的新摺疊機構好像有點弱(我個人認為, 沒有科學根據)
可能是寄來前就壞了(改裝或貨運過程中), 也可能你試騎後摺回去時沒有確實摺好(或貨運過程中)造成
但此點不論原因為何, 賣你車的經銷商都要處理(這應該算在5年車架保固內吧 ?)

最後我的建議 ...
1. 不要採退貨(你也不符合退貨規則), 因為退貨還要辦理後續退款事項(對方也不願意), 而改採換貨處理(這點你要與他們協商)
2. 如果連換貨都不行, 就請他們處理好車子再給你, 至於那個 $4,000 應該是類似檢修費(雖然高的離譜了), 因為現在很多廠商怕消費者送修後又不修理(雖然你不是修理), 而檢查過程中廠商也是有人力及資金的支出
3. 雖然現在已經來不及了, 但是網購單車最好在開箱的過程中看到不滿意的地方, 如果可以自行處理或給附近的車行調整(其實車子騎一陣子都要調整過)就收下, 如果無法處理(但不要試騎)或瑕疵(故障)就直接還原包裝退貨
I win, yes!
ps: 找消保官處理可網路報案, 但須備案15+15天嘔.
雖然,對手3人擺陣......but,
我出王牌1>廣告出貨時會將車子100%的組裝調教...
再出王牌2>Yahoo糾紛後偷改廣告契約...
睡不著研究了一下網路上的案例,這個案例我覺得退貨成功機會不大。

7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所指的是全新狀態,也就是廠商拿回去後還能賣的狀態。
也就是只能看(鑑賞)不能用,若只是拆箱發現有瑕疵即退貨,於消保法才站的著腳。
已經使用過,輪框有煞車痕、胎皮摩擦痕、座管痕跡等,
已無法回復全新狀態。

業者有可能引用以下紅字條文,要求你必須償還這些使用耗損的整新費用。

消保法第19條全文: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所指的民法259條全文:
民法259條:「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 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 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 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 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 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 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雖然退貨可能不會很順遂,但是在法律上你可以主張賣方需負起瑕疵擔保責任。
依照你的王牌1>廣告出貨時會將車子100%的組裝調教...
賣方需負責將車子修復(變速調整、左曲柄修復或換新)至廣告(視同書面契約)宣稱的狀態。
(煞車皮原廠就這樣爛了,這個跟賣方沒關係)
摺疊機構毀損這個就有的喬了,就看哪一方有證據貨交出去的時候是好的。

至於你的王牌二,最多就是告對方偽造文書囉!(事後塗改買賣契約)


其他的就看運氣吧!
有的廠商怕事或沒法律部門,可能會眼淚吞著接受退貨退錢。
若是有法律部門或簽約律師的公司要跟你玩,在退貨這條路上,
你被收取整新費用是免不了的,反正你最終也是要買車,
要求對方修復,雙方協商一個解決方案,對你會是比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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