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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桃園市三民路樂活單車消費的要注意了


*柳小丁 wrote:
第一,他不是老闆
第二,協調會那天,劉店長已經說明,他不會退錢或接收退貨,就算是兩位消保官建議他把零件錢扣掉,對方依舊不肯
第三,關於消費者當下沒有主動與店家清點零件有無短少,導致零件缺件造成糾紛,這點,劉店長堅持他沒有,沒有當面主動與他清點,他沒有錯,就連消保官都覺得他不對了,該店長依舊堅持他的立場
第四,關於消保官詢問,標示不對被消費者買到,該店長解釋一堆說這零件多麼珍貴,所以不可能少放零件,沒主動跟店家清點,是消費者的不對,與無關

總之他就只有一個堅持:零件齊全再來退


這樣看清楚了嗎?
這就是該店家對待消費者的強硬態度


當初可以只退零件時你不退
非要鬧上消保官
當然就店家的角度來看
他當然可以要求 他不同意只退差價(只扣掉零件錢)

這後果是你自己造成的
現在當然就是你自身的問題
再來消費者當下沒有主動與店家對點
並不代表店家有必要對消費者提出要對點

所以消保官在看這事上
是否真認為是店家不對
有待考量
因為對點並不在店家提供的消費責任上...
而是在消費者自身的權益上
這點我想在前面包含我很多人都跟您說過了

但您的回覆...(送進垃圾筒的)
就有要對賭雞排
嗆回覆您的網友的...

所以就店家堅持
你要零件全齊才退
在消費立場來談 極度的不近人情
但是店家在此事上並無任何明顯對錯
風無 wrote:


當初可以只退零件時你不退
非要鬧上


既然你心裡就是這樣認定了
說什麼都沒有用
就算證實了是該店的錯,也不會改變你的想法
只會認為是我在硬凹

將心比心

那天你也遇到這種鳥事,你可不要認為是你自己的錯
qwsxaz369 wrote:最重要一點
口說無憑 發文請附依據


劉店長有把所有資料,包括我們在這裡的所有發文都有保留

你可以去跟他拿,因為他是受害者
同時也希望你往後的任何發文,都要有重要的一點,發文請附依據

不然會笑掉人家大牙的
風無 wrote:


當初可以只退零件時你不退
非要鬧上


你還是沒有看懂

第2點中,扣零件的錢,那是消保官提議的,我並沒有答應,你怎麼給我扣帽子了呢?
要答應,老早就答應了,幹嘛要給你們洗臉洗成這樣?

我只是要讓你們知道該店的做法就是如此強硬,其他對我來說,不重要啦

*柳小丁 wrote:
你還是沒有看懂

第2點中,扣零件的錢,那是消保官提議的,我並沒有答應,你怎麼給我扣帽子了呢?
要答應,老早就答應了,幹嘛要給你們洗臉洗成這樣?

我只是要讓你們知道該店的做法就是如此強硬,其他對我來說,不重要啦


如果消保官有這樣的提議,那就代表他對這個案子的見解應該責任是一半一半,希望雙方
能承擔各自責任的部份。

你認為該店的做法是如此強硬;那你並沒有答應消保官建議又代表......??

希望你能提出新的事證來讓消保官有不同的建議.....

*柳小丁 wrote:
第2點中,扣零件的錢,那是消保官提議的,我並沒有答應,你怎麼給我扣帽子了呢?
要答應,老早就答應了,幹嘛要給你們洗臉洗成這樣?




很簡單就是消保官也沒有完全站在你這邊
你都認定錯在店家了 那什麼討論的空間也沒有了
還有 我們要的依據是消保官的 公文 還有處理方式
為什麼不敢拿出來???

缺件的問題 請問你如何舉證拿到東西就少了零件呢??
反過來說  店家要如何舉證他有給你東西??
好那請問你覺得這個問題是出在誰?

就是論事 繼續冷嘲熱諷 只是會讓你自己更難堪
樓主
你完全站不住腳
買東西本就是要清點
你怪罪標示不符
當初買的時候如果你有清點
就會發現標示不符的問題
跟信不信任有啥關係?
事後才要求說不過去吧
自己要放棄自己的權力
怪誰?

就跟在銀行換貨幣或是領錢一樣
當下不點
回到家發現短少
再去銀行灰短少?
誰理你阿
在臨櫃的地方你就該清點清楚

自己不對在先還要怪店家?
太不可思議了


*柳小丁 wrote:
既然你心裡就是這樣認定了
說什麼都沒有用
就算證實了是該店的錯,也不會改變你的想法
只會認為是我在硬凹

將心比心

那天你也遇到這種鳥事,你可不要認為是你自己的錯


*柳小丁 wrote:
你還是沒有看懂

第2點中,扣零件的錢,那是消保官提議的,我並沒有答應,你怎麼給我扣帽子了呢?
要答應,老早就答應了,幹嘛要給你們洗臉洗成這樣?

我只是要讓你們知道該店的做法就是如此強硬,其他對我來說,不重要啦


消保官提議店家 店家沒有同意

但在你最早發言那邊 甚至是回覆你的人(那個應該可以當成是店家看)
就有說到同意退你錢 但是零件部份那個差價不可能退
只願意退你部份金額(扣除零件後的錢)
當時你就說過你不同意了
後面還有補充說你隔天拆時看到零件有短少
第一反應不是直衝店家去退
而是先找車友看能不能"買走"
這個你應該不否認吧?

好了 現在鬧到消保官了
變成店家也不同意只退差價

所以你並沒有答應只退差價
你一直就是要原價收回的態度罷了
而我從最前面狂洗你臉也是你這個態度
SO?
我有洗過你同意退回差價的態度嗎?
也有洗過你要對賭雞排的回文喔
這點您應該沒否認才是...

再來鳥事
這個我個人從最前面開始就告訴過你了
對點是消費者的權益 但不行使該權益
是謂你當下放棄
那當下放棄了 那就是你自己的責任了
店家並無義務提點你這項權益 因為這並非店家的責任
這點在前面也跟你論述多次了吧?
但您當時是怎麼回的?
我相信您應該很有印象...
SO?我有硬凹過你嗎?
似乎都是您在硬凹跟罵酸跟您不同理念的網友吧...


*柳小丁 wrote:
劉店長有把所有資料,包括我們在這裡的所有發文都有保留

你可以去跟他拿,因為他是受害者
同時也希望你往後的任何發文,都要有重要的一點,發文請附依據

不然會笑掉人家大牙的


他對上你的確算受害者
在我個人認為
甚至你對部份網友開罵或是開酸的態度上
如果他有備份到
拿給消保官看...(雖說在立場上我認為消保官兩邊都沒站)
那消保官搞不好連理都不想理你...
風無 wrote:




消保官提議店家 店家沒有同意


是哦,講的好像是你去開協調會一樣

你怎麼知道消保官在知道我po網後就不想理我?

憑空捏造?因反對而反對?
這就是01網友的素質?

少酸了


*柳小丁 wrote:
是哦,講的好像是你去開協調會一樣

你怎麼知道消保官在知道我po網後就不想理我?

憑空捏造?因反對而反對?
這就是01網友的素質?

少酸了


是誰在酸呢?
我相信跟文的都會清楚...

再來我是說什麼?
如果他有備份到
拿給消保官看...(雖說在立場上我認為消保官兩邊都沒站)
那消保官搞不好連理都不想理你...


閣下倒是只看到後半句(一整句都沒看完!)

搞不好並不代表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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