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in417 wrote:附和您的說法,在北美...(恕刪) 總是喜歡拿美國也會發生的例子,來解釋台灣的現象,然後說服自己其實台灣這些怪現象都是正常的?難道你在美國都沒看過被壓制在地上的?那就真的很奇怪,你到底住在那個治安如此優良的區域?再來比對一下台灣你看過多少動手的人被壓制在地上過?不要一直自己洗腦台灣的怪現象應該被接受,至少在美國像版主這樣的情形是絕對不被絕大多數人接受的,不是嗎?另外再告訴您,我住的地方,晚上9點後華人是不可能出門亂逛的,因為縱使夏天也還在零下徘迴,但我曾經凌晨一點還在附近的Wal-mart閒逛買東西....而且,東西方情況不同,就算在台灣也不可能也人晚上跑去華西街的流浪漢聚集區閒逛,但我想您住美國也應該知道,沒有人會在晚上跑到downtown閒逛....至於要在社區裡怎麼逛,只要你的鄰居沒意見,你愛怎麼逛就怎麼逛...接下來回應與您無關,純粹借版說給"潔身自愛"的人們聽因為白目所以導致被打這種言論如果可以合理化,那麼台灣也不需要住人了....因為把它合理化的人正一步步退化到原始社會的型態.....
無論如何,對方動手砸就是錯誤的.台北的人也比較冷漠也是事實..台灣的社會文化就是這樣,缺少點正義性..所以大家都自掃門前雪..台灣警察也不太會管事,因為他們勤務多,又不如美國警察的權威,所以有時台灣警察不太會讓人尊重.不然台灣算是很有人情味的地方.
樓主對於你的糟遇甚表同情對方實是蠻橫暴力再怎麼看不順眼也不可以砸車啊不然砸完了也要賠錢啊祝你早日得到賠償但是你把車帶入賣場也不是件對的行為你"覺得" 你不妨礙他人但別人不見得 "覺得" 你不妨礙他你可以試想你進入超市買菜然後每個人又是小折又是推車菜籃的嗎 ?然後心裡面告訴自己 : 沒事沒事, 不妨礙的真的可以這樣嗎 ?你也可以忍受別人做一樣的事嗎 ?這跟小折價格無關不管是三千還是三十萬都一樣你也上餐廳吧你也能忍受隔壁桌帶著貓狗一同用餐甚至讓貓狗上餐桌 ?ok也許你是愛貓愛狗人士可以接受那麼換成是寵物析蜴 或 蛇, 蜘珠呢 ?群居的生活總有些共識與公德這是原則的問題不是你個人認為你不妨礙他人就真的不妨礙我必需告訴你實話你帶小折逛超市被砸車真是倒霉因為你遇到火爆的人但就算沒被砸你因此被罵只是遲早的事也不會是單一事件請不要一副自己是無辜受害者的形象上網討公道在請求幫忙的同時也請自我反省吧
ginthdiana wrote:總是喜歡拿美國也會發生的例子,來解釋台灣的現象,然後說服自己其實台灣這些怪現象都是正常的?難道你在美國都沒看過被壓制在地上的?那就真的很奇怪,你到底住在那個治安如此優良的區域?再來比對一下台灣你看過多少動手的人被壓制在地上過?...(恕刪) 美國有些地區 , 州 , 的確十足的 警察國家(police state) 樣貌,在克羅拉多州 , 奧勒岡, 華盛頓等州, 的確沒看過被壓制在地上的.你要想一想, 現在他會壓別人, 那天就會壓你, 你又是黃皮膚,只怕壓的更徹底. 美國對於自己朝向police state發展 有多有所辯論,在911後, 這樣的爭論, 變少了, 美國人自己也嘲諷, 什麼事都能與 national security扯上關係.沒有一個地方是天堂, 只是看你習慣哪個地方住,在美國, 你不兇, 有色人種往往只有給人佔便宜的份,白人給搞的, 亦不算少數, 平平都是人, 相信我, 美國人並不是你以為的那樣 "美" 好.台灣亦然, 哪個地區都有敗類, 都有精神異常的怪咖.喜歡什麼事都拿美國例子來對照台灣的 恐怕是生活在美國不夠久 看不清樣貌了至於那些夢想移民美國的人我只能說都是沒去住過的居多所謂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呵呵~
jsc7810 wrote:美國有些地區 , 州...(恕刪) 的確世界上沒有百分之百的美好.美國也不是樣樣好,不過有一點,為何大家還是想移民美國?而是他們起碼有一個制度.老實說能適應的就會活下去,不能適應的就只能回來.台灣還是有台灣的好.ginthdiana的觀點其實蠻不錯的,起碼是一個感覺.他說到一個重點,無論樓主的case如何,美國人不會忍受一個女人的腳踏車在公眾場所被砸卻不出聲.
c207c wrote:你沒看清楚喔"店家同...(恕刪) 你真的是從剛進場到快散場了還沒搞清楚店家同意又怎樣啊?以前還沒有菸害防治法的時候,公眾場所還沒有禁止吸菸的時候一些店家也都同意你用餐可以抽煙所以代表著你可以不顧他人拒吸二手菸的權力?不抽煙的人都不能抗議是這樣嗎?難怪後來必須用死硬的法律去規範,就是因為有你這種人。---到底是抽煙的人一開始就應該先尊重他人還是不抽煙的人就該死不能有意見?
有意思的文章!!但看到某些版友的回話..更讓我不爭氣的笑了!!邏輯不對邏輯!!回歸原點吧!!樓主帶小折進賣場.都先詢問過了.何必要再詢問其它在賣場的客人!!賣場同意了~那小折的主人只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吧!!再換個角度來看!!砸車男不爽樓主帶小折.就可以主動的進行破壞!?天丫~~這還有法律可言嗎?他頂多是請樓主小心點.不要撞到他人就可以了吧.動手了..那還需要客氣嗎?語言這件事更好笑!!每個人的生活環境不同..有人規定講中文不能夾帶英文.日文嗎?那我在公司上班.我的主管說話十句有一句會帶著英文.所以我就可以對他說.這裡是台灣.請說中文嗎?(如果有朋友長期在國外的.回來台灣的時後一定還是會夾帶著幾句外語)再來說說帶小折在賣場內萬一使小朋友受傷的意外好了!!或許小折會使小朋友受傷.但在賣場內有那麼多東西.罐頭塔.架子等等.都有可能會出現意外意外這件事再來談談小朋友主動的意外及被動的意外主動意外..小朋友看到某樣好奇的東西.結果跑了過去撞到了小折.流血了..!!被動意外..小朋友定點看某樣東西.被小折撞到了.流血了!!兩件事情的定義差很多.但同樣都是小朋友受傷!!好了..那主動是誰的錯!?帶小折的錯~?...賣場也同意小折可以入場..所以..又變成賣場的錯?小朋友的錯..因為小朋友用跑的.自己來撞到..父母的錯..?..因為沒把小朋友帶在身邊.隨意小朋友任意奔跑..就我看來..奔跑的小朋友才是會讓意外產生的原因..那以後請賣場禁止小朋友入場好了...哩恭賀吾賀?被動的意外.相對的就單純多了!!小朋友不動..被外來的事物影響造成了傷害..這下子允許小折入場的賣場有錯了.帶小折的主人也錯了..這個責任就單純多了吧!!當然小朋友這段是題外話..因為某個版友提起.所以我也提出看法!!因為他的觀念讓人很不敢受教..看起來有理..想一想就知道錯得離譜!!總之不管樓主說的是真是假!!砸車.動手就是錯了(賣場都同意小折入場.樓主也沒有主動去傷害其它人)整件事不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