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米與東東 wrote:
我何時說你二分法了?...(恕刪)
剛開電腦
別這樣想我咩

linch50 wrote:
不管如何還是要譴責暴力!
unicafe wrote:
沒錯,我們要譴責暴力,不論是言語暴力或是肢體暴力都該譴責.
所以兩個人各打50大板.
不能單方面的說詞,就一昧地認定誰對誰錯.
有時,言詞與態度的挑釁更令人厭惡.
(恕刪)
altis5896 wrote:
這篇文章看了幾天.突然心中有一個想法.乾脆來發起一個百人帶小折到泰順街松青超市的活動好了.看看到時會有什麼景況??!!
(恕刪)
danny07 wrote:
Turritella wrote:
吵這個根本就沒意義,既然報了案,甚至我認為在這裡發動人肉搜索都不適當
因為到目前為止,都只有單方面的說法,我們看不到被砸爛的車,看不到動手的過程(這種超商監視器必定不止一隻,店家願意提供特寫卻不願意提供案發經過的影像?),甚至不能確定到底有沒有人動手?
...(恕刪)
發動人肉搜索不適當? 你以為警察會閒著沒事幫你找嗎? 這是事主不得不的作法
話說我家附近住家常遭小偷, 報警後調出社區的錄影, 小偷的五官看得很清楚, 但就是不知道要去那找人(沒有車牌可找) 因為警察不認識這個小偷, 不知他是何許人也
然後警察就要事主自己去調村里及便利商店門口的錄影給他(這應該是警察的工作吧 而且都是事主自己在看錄影), 然後自己想辦法找出這個小偷是誰
這已經發生好幾次了,難怪小偷很喜歡來我們這一區
以上的回應就和你一樣都只有單方面的說法 就看你要不要接受了 ...
原PO如果手上有錄影(應該有好幾個鏡頭的錄影),最好取其中關鍵的一段讓大家看看,至少要比較清楚的看到人長像,你PO的照片實在說不上清楚
如果只有超市的錄影是不夠的,最好找附近村里及便利商店門口的錄影當證據(至少可以看到對方的車牌找人),還有店員也是可以當證人的
另外,原PO不知道已經報案成功了嗎? 拿到報案三聯單(或公文)後要調錄影比較方便
如果沒有就先將報案擺在處理第一順位, 祝你報案成功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