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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公司聲明

那我建議事主跟消基會申訴應該有兩位對象
一是產品公司
二是ARTC

如果ARTC真的像你說的這樣 那我連車子都不敢開了
因為我聽說不論什麼牌子的車子 就算是賓士 都必須通過ARTC的檢測
才能在路上行駛

就算我不開車 也難保被經過ARTC檢測的車子撞??

廠商遵照法規經過ARTC測試 還會出事
那市場上那些沒有認證的 不是就更危險??
eric888 wrote:
To Billy 兄...(恕刪)


第一,我有9成9把握車主"不敢"訴諸正式程序,不管是訴訟或消保會申訴!

第二,我從未說該產品是安全的,但在沒有事實證明前,國家訂定的標準是我唯一可信賴的依據。

第三,我也透過某方式向該公司溝通(應該說指責)其產品未有任何關於定期保養與更替零配件的說明,請其改進。

第四,我先前發言很清楚,產品是否瑕疵是一回事;該發文者的描述是否事實是另一回事。相反的,很多發言者是先"相信"發文的說法,進而否定該產品的安全性,甚至不論其使用與否!

第五,我打從一開始就不認為發文者的目的是想求償(而非其表示的求償困難才放棄)!

最後,有人提到國家很多檢驗標準的疑問,我想這是信任危機問題。在下服務電信業,近年來最令我們頭痛的就是有關電磁波的爭論(基地台抗爭)。在本國,相關標準不比歐美寬鬆,甚至世界上都沒有文獻確切證明基地台或手機電磁波會影響身體健康,但遺憾的是不信者恆不信。有個人曾跟我說過,那不是標準嚴苛與否問題,也不是電磁波是否真有危害問題,而是電信公司本身就是"easy target",想想或許的確如此!
但在本例,發文者是有機會訴諸正式管道獲得他該有的正義,相關的檢測或證據也不至於像電磁波爭議一般至今仍無確切定論,但他卻捨此途而不為,還是那句話,至今搔破腦袋仍想不透.........
marsx3 wrote:
檢驗只是個形式,搶錢才是目的
不然那些車檢真的有用嗎?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管一堆
連改個輪框尺寸都要找麻煩...(恕刪)


沒錯,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查查歷任的 ARTC董事長名單 ...

台灣的汽車工業不長進,都是被自己搞死的 ..

ARTC是政府投資並以法規賦予其權力,但是ARTC人員在程序、作業有疏失時,卻不用負公務員責任說 ..

難怪國外車廠不信任台灣外銷廠經ARTC審驗的零組件樣品


如果說快克的產品有通過ARTC的測試(?),那基本上應該要被告到死的是政府,而不是廠商
訂規則的人太白爛,能說照遊戲規則走的廠商有錯嗎?


台灣的法官..算了吧,看法條讀判例的時間都不夠了,哪會去研究材質、結構、力學 ?
最後還不是參考 ARTC 的回文後就可結案







號召:

1. 對機械力學擁有專業能力的網兄

2. 文筆佳,能完整表達文意的網兄

3. 對相關測試有專業能力的網兄



另闢新的主題:
《針對轎車後行李箱附掛攜車架其安全性、耐用性相關探討》



跟事主因無法舉證的案例完全切割,避免模糊焦點。
又是一篇誰時間多誰就贏的大樓啊~~~
我的板凳熱了耶...

freedom01 wrote:


沒錯,有興趣的朋...(恕刪)


不暸,跟ARTC有很大的關係嗎?

在快克的聲明前一篇文章中,小地詢問過快克發言者,對方也坦承在ARTC僅進行法規省驗
及靜強度確認,所以說,某些廠商自行認定“通過ARTC認證”代表安全保障,其實是混淆
視聽的宣傳手法!

反倒是廠商有送CHC進行台上動態試驗,為何不去質疑CHC?

因此,有關這句“ARTC是政府投資並以法規賦予其權力,但是ARTC人員在程序、作業有疏
失時,卻不用負公務員責任說 ..”,對嗎?ARTC有疏失嗎?是因為快克產品不符合法規而ARTC
讓其通過,還是靜強度NG,仍蓋上合格章?

有關ARTC的疏失部分,可不可以請您說清楚點?

還有這句“國外車廠不信任台灣外銷廠經ARTC審驗的零組件樣品”,請問出處?
TENRAL wrote:
又是一篇誰時間多誰就...(恕刪)

板凳熱了,就換一張坐吧!這個議題我看還會筆戰一段時間....
HENRY313 wrote:
不暸,跟ARTC有很...(恕刪)


拜託你們不要牛雞貼瑪蘭好不好 ?

別人在回什麼內容,在延續什麼話題,請看清楚一點麻

看不懂意思,可以多爬幾樓多看幾次嘿

魯力蛤




本想關察一段時間,看看快克公司對產品設計的說法,
結果被熱心網友點到名了,再雞婆一下吧!
先把事故擺一邊,純討論設計:

SBC900系列是有優點的,針對二門或四門房車(非五門掀背休旅型),
他找到了放單車的適合位置,行李箱的上方,使總高比車頂直立式減低許多,
總長也比後掛型短,於是快克公司就把車頂用的SBC902 大部份套件拿來共用,
這也是製造廠節省成本的常規,我是廠商也會這麼做,
唯一不同的是:我會注意力學結構問題,
很遺憾,從快克公司SBC900系列成品來看,他們忽略了「材料疲勞」問題。

先說「力」的問題(材料疲勞問題後面說):
SBC900系列與SBC902在使用角度上差了90度(縱向平行汽車車身與橫向垂直汽車車身),
受力天差地別,卻用同樣的U型管結構支撐(輔助PP帶文後會提),
大、小不同的受力,結構不應該一樣,受力大用小支撐結構---危險,受力小用大支撐結構---浪費,
SBC900系列與SBC902一定有一組是「剛好」,另一組是「危險」或「浪費」。

舉例:「人」站在公車裡,面向馬路兩旁(或面向對向車道也可),兩腳張開站立,
兩隻腳代表單車輪被束帶固定處,公車起步,重力因「慣性作用」會向一隻腳集中,
公車煞車時,同樣會因「慣性作用」,重力往另一腳集中,「力的大、小、方向」隨時因車速改變;
再改面向公車前擋風玻璃,兩隻腳仍代表單車輪被束帶固定處,「力的大、小、方向」仍隨時因車速改變,
可是對「人」(或說單車)的影響,絕對比前一種面向大太多太多了。

再談「疲勞」的問題:(恕不重覆解釋「材料疲勞」,請到前面找)
這一款攜車架裝好單車起步時,單車因慣力往後倒,等速時恢復直立,減速時往前倒,
風阻大時多倒一點,風阻小時少倒一點,加速超車又多倒一點,減速又少倒一點,
路面不平就多搖搖,路面平整就少晃晃,就這樣來來回回,材料那有不「疲勞」的。
(為什麼單車一定會倒來倒去的「力矩」說明,怕讀者睡著,自己刪掉了!)

但這不是絕症,那條補助PP帶,只能減緩(用久一點才疲勞)不能根治,
因為它只勾在輪框,當「材料疲勞」發生時,一樣會跟著脫落,
樓上秀的固定桿,就是正解,可以安心使用。

至於車輪束帶脫落,請看我在八大的回應吧,我想睡了!

希望快克公司能從商譽的角度思考!

關於ARTC我所知的部分是這樣的:
法規規定什麼,ARTC就檢測什麼,法規沒規定,ARTC就不檢測。
攜車架依汽車加裝置物架(攜車架算置物架一種)規定只做靜態檢測,
而方法就是:廠商說我可以荷重70公斤,那ARTC就用140公斤(兩倍)萬能油壓機配合模具,
壓上去可以承受就過關,所以設計不當還是可能過關。


原來公正性是跟註冊時間有關....那我兩年後再來發文好了....不知道到時候這個討論區還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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