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63421 wrote:
依照民法第九百五十條...(恕刪)
若是已結標~未完成交易程序者 或許可能 沒事...
但.... 這個是開 偵查庭 不是 民事庭 啊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kikihsukimo wrote:
還好 kmc 不追究 ,畢竟 自個控管出問題..
~阿皓~ wrote:
就把用過的鍊條還給廠商~請廠商退錢回來
畢竟是廠商控管失當~
盤點不確實
員工自己竊取造成的
原來只要是遭小偷都算是控管不周或盤點不確實?? 有點得了便宜又賣乖喔~~
家賊難防 再嚴密的管理還是會有人偷縫 偷竊就是不對 不管是家賊或外賊都一樣 一樣都是賊
有在對岸或東南亞工作的台勞都應該知道當地員工進出工廠時是怎樣的情況吧
總不能在台灣員工出入像海外工廠一樣對員工像防小偷似的吧....
人不貪哪會有這樣的問題出現 買的人何嘗不是跟賣的人一樣呢? 還好意思說請廠商退錢.....
一條上千塊的鏈條短時間那麼多人購買難道真的認為是合理價格??
那怎700塊的XT鏈條那麼難賣??
摔車才知道自己技術不好 換車才知道自己銀兩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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