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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世一正式提告.

prescott1102 wrote:
心生智慧花~轉念生歡...(恕刪)


+1
危機就是轉機...
面對中傷之後的包容會贏得眾人的掌聲...
耕勤力作 wrote:
不要寫那麼多 ......(恕刪)


好吧...我的目的其實是~
"財哥"快來聘請我做你的型像顧問吧,
每個月的顧問費用是.....
如果要兼對外發言人再外加每次發言稿撰寫及發言費用.....
如果要開記者會費用再另計約.....
包你公司型像滿分~

各位別扔了...小的收線去練車了
請問一下,我如果叫一個智能不足的人"白痴",會被告嗎?
就算會,智能不足的人他有能力告我嗎?又告了之後可以成立嗎?
這種事不是只有車店或是消費而已,而是平常跟人相處時的道理!
為什麼上來就只是會po一些說別人那裡不好,又那裡惹我不爽!?
結果被人說的一方跳出來找真理時,又有人說浪費社會資源!!!
跟你說:真正的浪費資源就是,家裡沒教好,不知道什麼是尊重別人~
這就叫做浪費社會資源!!!理盲又濫情,不回應又被說是沒種啥的~
整天就在那裡說來說去~最後還還是推給政府,真的是理盲又濫情!
不要看到什麼就批評什麼,思考一下,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
如果一開始你能好好學習什麼叫尊重別人,也不用被人告!!!亂七八糟想法~
出了車禍,結果是對方闖紅燈造成,但因對方無經濟能力,我只能看他可憐!?
什麼社會?你害我嚇到我都沒叫你賠了~我還要看你可憐!?同情心是用來亂發揮的嗎?
如果你能好好學習我不應該闖紅燈,就不會浪費社會資源了!!!
理盲又濫情...這句話就是政府永遠沒辦法進步的原因,因為人民就是這個樣子!
prescott1102 wrote:
心生智慧花~轉念生歡...(恕刪)


本人也算是從是服務業, 服務業要做到面面俱到, 客人100%滿意是不可能的, 但從我們的滿意度調查表呈現, 滿意我們服務的有7-8成. 而我們的業績及口碑在全台北市不敢說前3, 但是前5絕對沒有問題.

講這麼多主要是想說, 我們也曾經遇過不滿意的客人上網投訴, 我們一貫的做法就是不去回應, 同時就那個案例來審查自己的服務過程中, 是否還有進步空間, 如何讓這樣的事件下次不再發生, 這是我們認為比較重要的地方. 因為我們認為顧客永遠是對的, 會抱怨的顧客也一定是來自於有垢病的服務. 有趣的是, 批評我們的論調通常不久後, 會被那7-8成滿意的客人聲援論調給掩蓋掉. 所以, 我們從不回應網路論壇文章, 我們將回應的力氣用在開內部改善會議, 重新建立SOP 上面.

如果我是世一老板, 我在網路出現批評後, 會更加要求員工對每一位來訪的客人做出最好的服務來回應. 商譽是這樣來的, 不是和客人打官司就可以贏來的.
這讓我想起一段過去…
有個朋友問:你不是一個設備才xx元,耗材才xx元,為什麼要收這麼多錢…

租房子的是不是應該和包租公說:我一個月水電才400元,你收我10000不合理?

難道借用不用錢,東西不用算折舊的嗎?
很多腳踏車店,早期那不是不是我家買的,打氣要錢的?我家那邊我小時候就是呀!不給打就去機車行打,胎壞了,就給機車行修,重點是我有我可以做的選擇。

做人呀,計教的多,不會比較快樂,但一定不比不計教的人快樂。

至於阿財哥,告那個沒有辦法明確指出人事時地物的網友,我個人認為,那是他的選擇,有必要。

我也在網路上罵過某店家,然後呢,至少我指出所有發生過的事實,要嘛,就請原發文的網戶(這個人應該不會是我朋友)

你願意就去, 不願意就不要去,別人怎麼選,是別人的事,但指出不能明確舉證的事來說,就不是件好事。

這篇也看到台灣可愛又奇怪的地方,站在人合的立場,去思考事情,不想站在法理…
過去不執著,未來不妄想,現在不分別
恩..店家終於忍無可忍..

人家開店做生意就是要賺..

不要再說人家大頭症了..

真的有的話要去看醫生..



好..以上言論無惡意..

我只是想說這間車店..

落鍊會不會修我不知道..

我都是去買配件而已..

我的立場中立..



不過我到是想推薦一間車行..

往前走一點..

八德大智路上友翔單車..

真的讚..

我跟老闆認識..

他的頭很小..

哈哈..

重點是有天晚上我在他店裡聊天..

突然有個老伯牽一台車齡超過10以上的g牌登山車..

18段..整個破車一台..

大概剩車架還可以用..

配件我敢肯定都停產..

所以其它配件大概都要換掉了..

老闆跟小師傅開始認真討論要用甚麼套件來替換..

老闆還要挨家挨戶的打電話到熟識同行或廠商調訂零件..

實在就甘心的..






騎 往城市邊緣騎 把計時器打開來 用祈禱換一點速度
服務業本來就是求人和, 在美國也一樣, 去大賣場買東西, 不滿意的(不一定要產品有問題), 商家有的全額退費, 有的全額換其他商品. 在台灣, 美商好市多就是最好範例, 懂的客人(大部份是美國回來的或老外), 西瓜不好吃來退費, 小冰箱用了一個月覺得不合用來退費, 都有. 但就總消費比例來說, 這些所謂"澳洲客人"還是不多, 通常公司會從總銷售額抓一個趴數給這些客人, 所以不會去和客人argue.
rednosedeer wrote:
我是桃園人,二十多年...(恕刪)


贊成提告

姑息會養奸

壞人一定要給他懲罰

誰是誰非

法院見真章



看到這文章的同時,桃園世一以及阿財老闆,雖然素未謀面,但直接進了拒絕往來戶名單...誰會想去告客戶的商店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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