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就說,很多人都只是上網來喊爽的,
不是說狗屁法律嗎?
怎麼還叫人家去告? 怎麼還叫人家退貨退錢? 提告無關法律? 退貨退錢也必須根據法律不是嗎?
講一些情緒性的言語,只會讓樓主陷入不必要的危機
法律是必須用最理性的態度去分析、涵攝的領域,用情緒性的方式去玩法律,
死路一條
哪一位很仔細、很認真的去分析交易中包包的所有權移轉過程,作出結論的?
都是憑直覺,法律最忌諱憑直覺辦事!
對啊,去對老闆提告感覺很爽,
畢竟在旁邊吆喝吶喊的不用負任何責任嘛~
我想請教一直在旁勸樓主去提告的各位:
有沒有想過萬一最後結果認定不如你們所想的那樣,樓主反過來被告時,你們打算如何賠償樓主?
採取較為保守的建議,是因為在這種真實事實根本不太清楚的情況下,
為保護樓主不再增加不必要的法律上風險,
不是說不相信樓主,
經常當事人到律師事務所去委任、跟律師講述事實時,都遺漏、矛盾一堆了,
各位能期待在這上面看到完整的事實?
實務上訴訟勝敗經常取決於某些細節上,
這些細節有時是當事人用一種「想當然應該是怎樣」的態度去忽略了;
有時候是當事人不懂法律,不知道那個細節在法律上的重要性而忽略了;
有時候是當事人刻意迴避;
有時甚至是在心中自我催眠,扭曲了原來的事實;
這些都不是我們在這裡所能看得到的,
能夠這麼莽撞的要人家去提告嗎?
真正的事實,在事情發生的瞬間就永遠的消逝而成為過去;除了上帝,沒有人能重現當時的全部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