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說一下我的狀況
我自己是在中線的左側車道,只有一條路可以上高架橋,所以順著路彎過去




如果我在左側車道,轉向那個時候打右轉燈的話,可能會讓右邊車道誤會要右轉搶位
所以我就選擇沒有打燈了
本來想說收到罰單繳就算了,我好像確實沒打燈
,但越想越奇怪
後來有在路上拿到傳單,說可以免費代送罰單申訴的平台,就去送申訴了
他們幫我送出的理由有兩個
1.行經路徑沒跨越車道,沒有違反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2.既然沒有跨越車道,被舉發事項就未必必要使用方向燈。
最後還有附上這個路段的GOOGLE街景截圖

不過最後還是GG,一樣原判要繳
實在不懂罰單申訴成不成功的依據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