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得到解決~~刪文
warkimo wrote:
時間來到4年11個月,因車輛停路邊遭不明人士惡意刮車,又他媽正好是右後車門,再度聯絡業務辦理出險,業務說因最近保險公司的防疫保單賠太多,要辦出險須有報案三聯單,因是乙式險沒有第三人惡意行為的理賠,只好自已再自撞一個新痕跡出來補上惡意刮傷的部份,業務人還不錯,來我家協助自撞,在右後門自撞出一條屬於真正的自撞刮痕,然後報警請警察來製作記錄,報案說無人員受傷,警察約10分鐘到達,說因屬非道路自撞無報案三聯單,只作記錄,要請保險公司人員找員警要記錄,拍完照及作完記錄簽完名後就走了。
你自己都知道乙式不含不明車損了,哪來的臉在這邊凹?
保險公司是可以告你詐欺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我看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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