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yeh99 wrote:我親戚把人家停在路邊...(恕刪) 不用理會....給他花時間告,先走調解會(調解會上也直接說沒錢賠)~走過調解會,對方才能走民事賠償,最後丟給法院判....台灣的法院只針對財損且一定會有折舊....重點是他走這些流程到判決下來....通常一拖就是一年以上,很多人最後就會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前面喊要告是喊很大聲.....最後很多人都是認賠~因為不要臉....天下無敵~判決後的賠償通常也沒很多的!
如果你覺得不合理 要弄到上法院 所有的成本 會超過九千如果是我 九千賠一賠 和解書簽好 就不用在煩惱這件事了當然也可以給對方告民事 但親戚就要有跑幾趟法院的時間了一般來說 民事約2年內流程可以走完 跑法院次數約3次但為了九千 還是自己去撞得(全責)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