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onglife wrote:但對方遲遲不過戶錢是已經給我們了但感覺就是怪怪的 通常車子的買賣合約中會有一條是註明買方接管該車的時間這部份一定要寫好並確認,時間是把車子交給車商的那個時間在那個時間之後產生的任何停車/罰單/甚至車禍肇事都由車商負責有爭議就是用合約書上的時間作為證明不過這種不能直接過戶的車商還是盡量避免,萬一真的出事人不見,怕有些問題還是會賴在車主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