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看車時,車牌為 AYD-XXXX
車行說是原車主的車牌
由於車牌很漂亮,所以我也就沒有再去換過牌
到了最近,小弟因家中成員增加(即將當爸)
決定換台更安全、更大的車代步
於是把車開去估價,後來賣給了估價最高的車商(並非當時購車的車商)
2021年12月13號辦理買賣過戶給車商
重點來了,在12月16號家中收到了高雄市停車費催繳通知單
停車日期為110年11月10號
並且車牌為 : AJU-XXXX
但屬名是我的名子,地址也是寄來我新家(當時購車時住老家)
小弟我人住在台中市,生活範圍都是台中周邊而已
重點1 : 前手車主舊車牌不是早該註銷了嗎?為何他還有在使用呢?
重點2 : 11月10號整天,我人在台中大甲,參加公司活動
重點3 : 購車車行說原車主的牌照是AYD-XXXX ?! 是否有出入?!
重點4 : 若有意掛註銷牌照上街跑,怎麼會將近三年的時間,只讓我收到一張30塊的停車罰單?!
小弟收到通知單察覺有異,第一時間跑去警察局查證
才得知原來AJU-XXXX是前手車主舊牌照
所以不可能是停車收費員看錯或寫錯(而且兩張車牌差很多...)
然後還沒有辦法備案,因為我現在也不是車主了(車已過戶給承接車商)
小弟不曉得以上情形會不會影響我個人權益
還是說我的身分被冒用、牌照被拿去變犯案工具...
故上網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