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是自售12年賓士c250賣49.5萬, 比市面上便宜 ,請問自售車合約上面有寫,現況交車跟重打事故,泡水車,大撞,一律現金收回,他也有來試開看過車滿意當下付訂金,我的問題是,我的車原本節氣門有壞,但不影響行駛,常時間大催重踩油門,會讓節氣門感知器的問題跑出來,就會有轉數上去時速慢慢上去的問題,有這個問題,車子熄火放一天就好了,保養廠告知我,我應該不用花這筆錢,因為我本身沒在開快車,所以在我正常行駛下沒有這個問題出現,這個問題不影響我行駛需要去更換,現在這個車主,他買回去兩天發生這個問題,去找好幾間保養廠都查不到這個問題,打電話來問我,我打去問保養廠,我也老實告知他問題所在,這個應該是個人駕駛車問題 ,他現在也是說放一天車子又好了,只是他堅持要換節氣門感知器,車子他在使用,叫我花這筆覺得很冤枉,當天交車他還叫我在他去簽約現場,如果車有問題當下在載他時就會出現,交車前車況也有告知,四年出現兩次,節氣門單價比較高,要一萬八左右 ,請問大大這個我需要幫他分擔還是不用理會呢?如果他要告或退成立嗎?
你說現況交車
有些隱性的問題車況是沒辦法馬上出現的
只有外觀和正常行駛時,是可以馬上顯現的
所以你既然早已知道有這個問題存在時
你在賣車時就要告訴對方了
車行在賣車時,都有幾天或是一個月的問題保固
既然他回去只開兩天就發生此情形
如果一般車行是會負責處理的
除非他開回去後,過了好幾個月才發生問題
這樣新車主才會自己負責
不然才兩天就發現問題了
舊車主應該負責這樣的維修責任
如果賣家不負責維修
要打官司,照合約賣家未必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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