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請問各位大大
今年我從國外工作回來休假
於休假期間發生車禍 , 對方開車 , 我騎機車。
紅燈起步時對方從我後方撞上 , 導致我右肩脫臼 , 肩夾骨骨折 , 醫生診斷證明需休養2個月。車禍初判表為對方全責。因為這場車禍 , 我休假全毀了 ! 都在休養 !
我方保險業務聽到對方是 台X車險公司 & 身邊所有朋友聽到 , 都要我有心理準備
我的醫療單據 + 爛機車修理 約3萬元左右
而我的薪資 , 無論是扣繳憑單 or 薪資證明 , 都是台幣25~30萬 (大小月的差別)
請假證明 , 在職證明 , 扣繳憑單 , 診斷證明 , 薪資單 , 存摺薪資轉帳紀錄一應具全
而且全是正本 , 我們公司是世界百大 , 也不可能造假。扣繳憑單也從財政部下載的。
所以主張兩個月損失薪資 40萬 , 其實是要給對方砍 , 只要低於一半一點點我方可接受。
第一次調解 , 對方保險理賠人員未到 , 說法是理賠部沒接到通知 (爛)
所以安排第二次調解
第二次調解我已到國外工作 , 由我老婆代為出席 , 對方保險依舊遲到 , 然後主張只能賠5萬不能再多了 ! 不然就去告吧 !
我方問:沒得談 ? 對方:你獅子大開口阿 ! 該給的證明沒有給 , 我怎麼賠 ?
我方說:證明早寄給你們了 ! 對方保險:我沒收到阿 ? 你是寄給業務 ? 他沒拿給我啊 !
要不約第三次調解 ? (爛)
我老婆當場請調解委員會送法院提告傷害,肇事者的態度就是他有買保險 , 就是保險公司要負責 , 不關他的事。
就那種不講理的大嬸 , 整天在說他很有誠意啥的。後來得知,對方的兩百萬的名車居然保最便宜的第三責任險而已。
目前偵查庭開完了 ! 對方保險也打了幾通電話來問怎麼調解 ! 一直主張相關證明沒給他們 !
我方回應:證明一應具全 , 現在開始我只會給法官。一旦起訴我也不和解了 ! 我寧願被告去繳易科罰金 !
我想請問各位有相關經驗的大大
1.上述調解的攻防這很正常嗎 ? 還是就這間這麼皮這麼爛 ?
2.我需要請律師嗎 ? 老實說 , 我一直想請律師 .. 是老婆一直阻止說沒必要。
3.我所有單據一應具全 , 也沒獅子大開口 , 法官會依照這真實數字去判嗎 ? 或者真的就5萬 ? 因為對方說起訴後法官判5萬都沒有。
4.我也非得理不饒人之人 , 從第一次調解未到就種下讓我很不爽的因子 , 看起來也非是不好過的人 , 完全不是想處理事情的態度。
因為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 ⋯ 上來問問各位大大們 ! 謝謝🙏
而肇事者也是爛
1.上述調解的攻防這很正常嗎 ? 還是就這間這麼皮這麼爛 ?
正常的,你保險業務和朋友都說了
2.我需要請律師嗎 ? 老實說 , 我一直想請律師 .. 是老婆一直阻止說沒必要。
看你意願要不要請律師
3.我所有單據一應具全 , 也沒獅子大開口 , 法官會依照這真實數字去判嗎 ? 或者真的就5萬 ? 因為對方說起訴後法官判5萬都沒有。
只要正常合理的證明收據之類,法官大多都會判準,不可能只有5萬,別聽對方亂說
4.我也非得理不饒人之人 , 從第一次調解未到就種下讓我很不爽的因子 , 看起來也非是不好過的人 , 完全不是想處理事情的態度。
在台灣就是有這種擺爛的人
過失傷害罪最高判6個月,對方可能只判3-4個月,繳易科罰金一天1千元
到時對方就是自已拿錢出來
民事求償就是看法官判多少就多少
然後保險公司就依對方保險額度來賠,不夠的部份就是對方自已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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