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的這件事情告一段落,這篇文張想要感謝當初幫忙我的人,以及分享給往後可能需要的人。
首先特別感謝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他提的建議是最正確的方式(後面會再提到)。
以及所有提供真心建議的各位,謝謝你們花費你們的時間,這真的有幫助到我。
如果你是買車新手
0. 如果不夠瞭解這台車或是合約絕對不要簽,你會付出代價來知道那些一開始沒告訴你的!!!!!
1. 絕對不要第一天簽約;把資料留下來多問問有經驗的朋友;就算仲介都老實告訴你,也難免會有第一天不在意的缺點,第二天越想越不對勁。
2. 如果要簽約了,注意要審閱期條款;如果沒有叫他一定要寫給你,法律規定中古車最少要有兩天;審閱期前不要還有機會能拿回訂金,但基本上要靠法院拿回來(賣方會很不爽,就算你有憑有據他應該也不太想還你,自己小心)
P.S 審閱期內要求對方過戶。如果要解除合約,過戶產生的費用很可能是買方要吸收(小心!!!)
3. 如果要簽約了,注意訂金名目 (法律上訂金不能超過車價10%
1. 如果沒有註明訂金類型則是違約訂金,買方違約拿不回來;賣方要多收錢,除非車子的損失>訂金
2. 如果註明是各種違約金或是訂金,別簽!!!!
最後,買方不買解法(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提供)
0. 買賣契約、LINE對話紀錄(這算口頭契約)都蒐集起來
1. 寫一張存證信函給車行,裡面大致就寫發生的情形,以及要解約...等等)
2. 車行不接受,你就上法院去告,提解除買賣契約的訴訟
P.S. 不推薦私底下和解;如果對方都能說服你買下一台不喜歡的車,要私下講贏對方不容易,不然就是要賠一大筆錢。
希望大家在二手車買賣上都不會被狠狠撥一層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