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真的需要各位的智慧以及經驗,真的拜託了!!!
事件經過:
某天下午 去二手車行看車,並且下訂金。
P.S 當時車行承諾買車的話,今年的稅款 / 過戶費 / 保險 / 機油 / 保養都會辦到好
隔天晚上 反悔說不要車,但車行說當天下午已經過戶了
原以為訂金賠給對方就可以了(合約上只寫沒收訂金)
但車行說,除了訂金
今年的稅款 / 過戶費 / 保險 / 機油 / 保養這些原本給的優惠
再加上保養以及車子三手的折舊
都要額外再付給他們
並拒絕讓我把車子過戶回給他們
現在遇到的難題有二
- 我該付這些合約中沒有的部分嗎? (你們的經驗是?)
- 車子還在我名下,萬一出狀況該怎麼處理啊?
例如: 他用這台車去犯罪....
現在真的需要各位的智慧以及經驗,真的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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