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未滿一年,舊換新補助+車禍損毀的驗車問題

不好意思,請問大家...

我父親於今年3月4日過戶給我2000年的march給我
我於11月27日掛牌買新車
預計要辦理舊換新補助5萬元
但於12/7發生車禍,引擎蓋變形+前保桿損毀+大燈損毀
無法於12/29檢驗車
1. 是否需花錢維修去驗車?
2. 或是否可以先辦理停駛,再於明年3月4日復駛,再報廢?
3. 是否需補足稅金才可以報廢?

謝謝大家幫忙!
2019-12-15 0: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驗車問題
馬區不要驗也不要上路,明年3月5日後直接報廢,但是報廢前三個多月的稅金還有未驗車的罰款是要交的,比修車合算
舊車需"持有"一年以上,停駛不會影響車主登記期間,只要登記滿1年,無論有無停駛,皆符合登記滿1年的要件,無須復駛1年後再報廢。
民眾先報廢舊車或先購買新車均可,但報廢舊車及新車領牌之時間差距不可超過6個月。
車子可以停用至明年3月4日,再報廢,你可以現在報廢日前後半年內買新車,就有補助。
ruby魚 wrote:
不好意思,請問大家.(恕刪)


二等親以內合併一年就行
現在就能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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