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您講結論:若契約沒有特別約定,您可能很難主張退車(意即,不能解除契約要求依民法259條回復原狀)我們來看看您可能可以主張的權利一、如果契約有明定該車有相關瑕疵可以退車,就直接依契約主張二、如果沒有特約,則要回到民法的規定(個人售車不會有消保法的適用):民法354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要注意的是,此處之「瑕疵」是依雙方主觀約定;也就是依你們雙方「共同」對於這台二手車有什麼樣的效用來判斷,如果他沒有保證引擎沒問題,告上法院時可能就會被認定這是「中古車常會發生的事,不算瑕疵」,當然您也可以主張這他媽太扯。總而言之:我認為這是最能爭執的地方——引擎有問題,到底是不是中古車的「通常效用範圍」;不是的話就是瑕疵,就可以依359條解除契約,即可退車。
你當然可以要求退車.不過對方應該不會退給你..不管你買任何二手商品.付錢的時候就要雙方約定清楚...因為你們是私人買賣..政府單位也不能介入..買二手車就要有花錢修車的準備了.換成是你賣給人家.對方要退車你也應該不答應吧.除非先前有說清楚...以後如果買一個2手老婆回來發現有問題也同樣不能退..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