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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二手車買賣糾紛

我想請問 我說私人買賣 ,我購車約一個月引擎故障燈亮起,溫度升高,給車廠引擎藥水鑑定,引擎氣缸墊片燒毀,請問這樣我可以主張引擎重大瑕疵 要求退車嗎私人二手車買賣糾紛
2019-11-18 21: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二手車買賣糾紛
avril77 wrote:
我想請問 我說私人買...(恕刪)


白紙黑字看原車主合約答應你多少東西

不然都是以現況交車的

如果開車習慣比較激烈

就有可能原車主開都好好的

你開就會有問題

因為開車習慣不佳
二手車要講引擎有重大瑕疵比較不合理吧
前車主開那麼久都沒問題,可能剛好運氣比較差快壞掉時被你遇到
退車應該不太可能
看怎麼修好比較實際
avril77 wrote:
一個月引擎故障燈亮起,溫度升高


之前老車也換過引擎氣缸墊片,
當時情況是水箱破洞,儀錶板會先亮水溫燈,但看不懂繼續開,最後就燒引擎了...

所以你之前都沒任何燈號異狀嗎?
如果你交車的時候沒問題
這時候應該很難以這種理由退車
畢竟很難舉證是在購買前就有問題,賣家也能質疑你劇烈操駕導致引擎出問題吧?
都過一個月了

很難說到底是不是接手的人問題

而且私人買賣本來就不可能提供保固了
avril77 wrote:
我想請問 我說私人買...(恕刪)


很難索賠,勸你自己修一修就算了.
s9322461053 wrote:


之前老車也換過引...(恕刪)

我有一次開到溫度儀表亮燈,停路邊 冷卻水全乾了冒煙,引擎是沒有開到熄火
先跟您講結論:若契約沒有特別約定,您可能很難主張退車(意即,不能解除契約要求依民法259條回復原狀)

我們來看看您可能可以主張的權利

一、如果契約有明定該車有相關瑕疵可以退車,就直接依契約主張

二、如果沒有特約,則要回到民法的規定(個人售車不會有消保法的適用):

民法354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要注意的是,此處之「瑕疵」是依雙方主觀約定;也就是依你們雙方「共同」對於這台二手車有什麼樣的效用來判斷,如果他沒有保證引擎沒問題,告上法院時可能就會被認定這是「中古車常會發生的事,不算瑕疵」,當然您也可以主張這他媽太扯。

總而言之:
我認為這是最能爭執的地方——
引擎有問題,到底是不是中古車的「通常效用範圍」;不是的話就是瑕疵,就可以依359條解除契約,即可退車。
你當然可以要求退車.不過對方應該不會退給你..不管你買任何二手商品.付錢的時候就要雙方約定清楚...
因為你們是私人買賣..政府單位也不能介入..買二手車就要有花錢修車的準備了.換成是你賣給人家.對方要退車你也應該不答應吧.除非先前有說清楚...以後如果買一個2手老婆回來發現有問題也同樣不能退..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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