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嘗試過,
強制+第三責任險給A公司
車體險竊盜險給B公司
這樣承作的組合嗎?
因為保險快到期了,所以有聽說,產險可以分開公司保
強制跟責任,他人損失類,市面上幾乎都要綁一起。
車體跟竊盜,自己損失,都要綁一起
所以對他人責任,跟自己損失保障
如果分開保的話
在出險上,會不會申訴、評議的機會,會拉高嗎?
Q1.有沒有大大可以分享心得呢?
Q2.還有大家都推薦哪間產險公司呢?不想為了理賠金額經常申訴、評議,可以推薦嗎?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