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騎機車直行,被對方開汽車迴轉撞到,刑事庭已經判定是過失傷害罪,第一次開庭對方確定有罪,必須要受罰勞動服務或繳罰金,法官給他機會說若他有誠意賠償我們,我們就可撤告不讓他被罰。
怎料第二次開庭時,本來對方應該要出庭並繳交賠償金,但是對方卻再也不出現,刑事庭只好直接判對方三個月。
現在事隔一年民事庭要開庭了,對方仍然不出庭....聽說他是工人,沒有固定薪水,名下也不知道有沒有財產,現在實在很苦惱,不知道該怎麼辦,求救




yalpardy worte:
先讓他去坐牢吧......(恕刪)
因此我們無法從對方保險公司那裡申請到任何理賠。
但是法院調出他的勞健保紀錄是一片空白...0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