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晚間更新
下午對方保險公司說這汽車市場殘值還有三四十萬,不過他這邊可核金額不足要送審約一至二週,應該是可以修。
晚間就收到toyota原廠告知已經被通知可以開始修車了,所以目前看起來應該是解決了! 以後保車體險就知道這細節了,多拖了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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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文:
家中汽車2014年11代神A,日前平面道路停等紅燈被後方汽車追撞,報丙式出險後回原廠後報價29萬餘元,我方保險員來電告知車輛當年度保險殘值15萬。
詢問後才知道年度折舊可以選15%或25%,我的是25%,原價70萬五年折舊剩15萬了,維修金額已超過3/4 無法維修,所以如果不是要報廢拿回殘值的話就沒他們的事了,保險公司跟我說要去找對方保險公司。
我一併詢問了保險公司,如果對方保險保額只保了20萬,差額9萬我的丙式能先出險再代位求償嗎? 保險員回覆車體險只看車輛價值,超過了也沒辦法先出差額9萬再代位求償,要由當事人直接跟對方求償。
聽完我都覺得那保丙式險是保開心的?超過金額如果要走維修就沒他們的事了,是所有保險公司的處理流程都是這樣嗎?
(幸好目前得知對方保險金額夠理賠)
siowu wrote:
家中汽車2014年1...(恕刪)
今年好像有新修正案實施,就是針對這個。
https://speed.ettoday.net/news/1358990
不過樓主2014年的事
到現在還沒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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