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原價買回
~謝謝各位的意見~小弟自形慚愧
謝謝
richarddddd wrote:
近日自售一台中古車...(恕刪)
這個損失不是對方造成的,是您賣車前不先查好自己車的規格又告知對方錯誤訊息造成的,要求折價買回有點過分
您唯一有利的點就是沒有買賣契約,對方可能也沒辦法舉證您告知錯誤訊息,所以沒有法律問題只有道德問題。
所以要怎麼處理就看您的良心了
richarddddd wrote:
近日自售一台中古車的時候發生一個問題想請問大家應該要怎麼處理?我一直以為我開的16年老車是有雙安的所以買家詢問我的時候,我也是直接回答此車有雙安,所以雙方見面並試車後對方同意購買(成交價25000,已至監理所辦理過戶,買賣並未簽署任何買賣契約)隔天對方開去給車廠的時候發現此車是沒有安全氣囊,向我反應並希望我買回,請問1.在安全氣囊這件事上是我站不住腳,我自知錯誤,但在沒有簽署買賣合約的情況下,我是否有一定要買回的責任?2.如果我買回的話,是不是要再持有一年後才能用此車辦理舊車換新車折抵5萬3.如果我買回的話,我能要求折價買回嗎?謝謝
人家沒告你詐欺就算不錯了
你還想折價買回????
快點把價差退給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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