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求償問題

發生車禍,我自己當下有乙式全險(已出險)
肇責大概我佔5成,如我我們私下調解/和解

並簽訂協類似以下議書
【本人不追償,但要撤銷民事/刑事告訴
且不得再提上訴】

如果是這樣保險公司會對我追討修車錢3成?
或是向對方追讨修車錢?
畢竟保險公司有代位求償這個
我這樣還能成立嗎

備註:對方已對我提出過失傷害
我才會想說和解這件事
2019-01-23 12: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保險公司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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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max

momolin11 wrote:
發生車禍,我自己當...(恕刪)


你已經出險,保險公司就有代位求償的權利…所以會去跟對方要錢。
不是已經出險了嗎?你的理賠專員沒跟你說後續的處理嗎?
你問的問題 根本就不是問題啊
保險條款先確認一下喔

被保險人不得擅自拋棄對第三人之求償權利或有任何不利於本公司行使該項權利之行為,否則賠償金額雖已給付, 本公司於受妨害未能求償之金額範圍內得請求被保險人退還之。

所以,若私下簽和解書,放棄求償,保險公司會拒賠你的車體險..

momolin11 wrote:
發生車禍,我自己當...(恕刪)



因為你有乙式險,而且已經辦理出險了,所有的費用保險公司會處理,其他的和解代位求償保險公司處理。
樓主在和解時,保險有在場嗎?

也就是說,你的和解條件是保險同意的嗎?

和解書要保險同意才有用,自己私下簽的和解條件,保險不會理你

你保的乙式險有沒有含免自付額? 如果沒有免自付額,那你的修車費用,自付額以內的金額你的保險會找你要,超過自付額部份保險出。

對方的求償是向你的第三責任險追討,如果你有三責,原則上就保險去跟對方討論,只要保額內就是保險處理掉。

如果你已經出險修車,那保險付完你的修車費後,會先看你有沒有自付額,有的話會找你討自付額部份

然後如果你的和解書保險並沒有同意,那基本上保險還是會跟對方追討對方肇責部份的費用

且你簽的放棄民事訴訟無法規範保險,保險仍可以向對方提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是你的權利,跟保險無關,且刑事訴訟權無法拋棄。

建議你下個年度加個訴訟補償險

提告是對方的權利

至於要多少才能和解就交給你跟保險業務跟對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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