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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談和解狀況

由於雙方都有投保加重第三責任險。
我們彼此都有意要和解,過程中也滿順利。
但現在就是卡在彼此雙方的任意險不同意理賠那麼多。
我想請問的是:

1.如果雙方有意和解,但都是彼此保險公司不同意的話,勢必最終走法院。
但我看有所有資料,刑事部份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那雙方還需要利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來提告刑事嗎?
這樣做的好處只有在附帶的"民事訴訟"不需要額外「裁判費用」。
但缺點是雙方都有可能變成要繳給國家「過失傷害」的罰金。

2.既然刑事保險公司沒辦法做主,那我們還需要提起刑事嗎??

3.如果我們雙方都有意和解,並只提出民事賠償,任意險會不會因為這樣,
而找其他相關資料說不想理賠那麼多??
還是到時候需要變成由「金管會」介入會比提起「刑事」還要好????

4.當然我們是很同意由法院的法官裁決最後判決結果的金額。
畢竟保險公司也是很愛等法官裁定.....感覺任意險不想跑法院,一直跟我說走法院要給律師費、罰金。

5.如果有同意不提起刑事部份,我們雙方需要額外簽定「刑事告訴狀」與「撤回告訴狀」的文件嗎?
可是如果這樣簽。彼此的任意險會不會變成又不理賠我們雙方了???

6.如果為了省下「裁判費用」而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可於在刑事判決的法官面前說彼此同意和解。
但問題在於保險公司,這樣還會有機會被判罰金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們是一樣的狀況,
就是雙方態度都良好,只卡在保險公司的問題。
2018-11-01 22:05 發佈
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 事故由雙方自己決定賠償金額 保險公司都要收起來了
建議先把事故情況、物件毀損估價、肇責比率說一下 這樣網友幫你才有方向

購物用 wrote:
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恕刪)


肇責是各付50%、50%

放羊吃草的豬 wrote:
肇責是各付50%、50...(恕刪)

就這樣嗎?! 那只能建議你當初找誰買的保險 請他去跟理賠溝通溝通

購物用 wrote:
就這樣嗎?! 那只...(恕刪)


因為我方這邊比較嚴重,但是對方看起來比我方在經濟上不是那麼好,
所以我方不打算跟對方要求太多,只訴求第三責任加重有理賠就好,
故也不打算跟對方請求刑事部分,
只是怕變成對方對我方訴請刑事責任…

因為有查相關資料,
看很多案例是因為要請對方多請求金額或是對方不賠,才要用(以刑逼民)逼對方和解,
但在調解上,我們沒有想要對方負擔保險額外費用,
只是調解中,保險公司不願理賠太多,
在案例來看,好像真的要走法院,才會讓保險公司給付多一些的費用。
但是卡在刑事部分,雙方有意和解,但保險公司不理會,又怕最後變成雙方把費用繳去刑事罰金了。
放羊吃草的豬 wrote:
由於雙方都有投保加重第三責任險。
我們彼此都有意要和解,過程中也滿順利。
但現在就是卡在彼此雙方的任意險不同意理賠那麼多。
我想請問的是:

1.如果雙方有意和解,但都是彼此保險公司不同意的話,勢必最終走法院。
但我看有所有資料,刑事部份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那雙方還需要利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來提告刑事嗎?
這樣做的好處只有在附帶的"民事訴訟"不需要額外「裁判費用」。
但缺點是雙方都有可能變成要繳給國家「過失傷害」的罰金。

2.既然刑事保險公司沒辦法做主,那我們還需要提起刑事嗎??

3.如果我們雙方都有意和解,並只提出民事賠償,任意險會不會因為這樣,
而找其他相關資料說不想理賠那麼多??
還是到時候需要變成由「金管會」介入會比提起「刑事」還要好????

4.當然我們是很同意由法院的法官裁決最後判決結果的金額。
畢竟保險公司也是很愛等法官裁定.....感覺任意險不想跑法院,一直跟我說走法院要給律師費、罰金。

5.如果有同意不提起刑事部份,我們雙方需要額外簽定「刑事告訴狀」與「撤回告訴狀」的文件嗎?
可是如果這樣簽。彼此的任意險會不會變成又不理賠我們雙方了???

6.如果為了省下「裁判費用」而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可於在刑事判決的法官面前說彼此同意和解。
但問題在於保險公司,這樣還會有機會被判罰金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們是一樣的狀況,
就是雙方態度都良好,只卡在保險公司的問題。

要保險公司賠多少不是你們雙方車主私下說了算

本案很簡單
交給民事法官判
法官判多少就賠多少
這樣最公平又沒爭議
保險契約最重要一條

未經過保險公司同意 雙方車主私下說 拒賠

min_chu wrote:
保險契約最重要一條...(恕刪)


不是私下和解
而是我們都不想用「以刑逼民」來和解。
彼此雙方到時候一定都會有罰金,何必要搞到最終是國庫有收入嗎....
雙方都有同意要和解。不想用刑事來處理。
想要用民事來賠償(畢竟保險只賠償民事)
為何拒賠才是重點吧

如果以折舊這些來說上法院不是不能改變
只是你們雙方要去評估值不值得

光以樓主這樣的敘述
我們路人不能排除你們雙方要求保險公司大包大攬的可能性

我沒有胸部 wrote:
為何拒賠才是重點吧...(恕刪)


不好意思,忘記回覆了。
因為對方當事者因為人沒事,加上我媽比較嚴重外加骨折又事後引發併發症住院1個月
結果對方當事者的兒子在調解委員那邊見面三次,罵了三次。
明明雙方都有第三責任險,我只是不希望有一個軍師(他兒子)ggyy
當然調解委員見面時,雙方的保險公司都有來。(不是你所想的我們要詐領好嗎?)
雖然現在己經和解了,但最終和解金額我們雙方理賠金額是一樣的(對方不嚴重而且完全沒住院也沒收據...)
也只能說人沒事平安就好,不想多說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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