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獲解答
因無法刪文
自行編輯原文
5l4jobp4 wrote:
各位車友版友大家好第...(恕刪)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暨交通部路政司88年3月10日路臺(88)監字第044883號函示,除廂式小客貨兩用車可變更為廂式小貨車外(旅行式小客貨兩用車不可變更為小貨車,且貨車不得變更為客貨兩用車),其他車種間不得互相變更,故自小客貨車無法變更為自用小客車。
若您的愛車為5人座自小客貨車,不得擅自加裝第3排座椅,否則警察機關得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4款略以:「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及同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略以:「----,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予以舉發
這樣保險有辦法理賠超載的乘客嗎? 超載的乘員不理賠
還是保險公司會因此而可以拒絕理賠? 保單內容應有詳載 請參閱 或聯絡客服專線
5l4jobp4 wrote:
假設今天我三排有坐人
發生車禍事故了
無論是被撞還是我撞人而產生自己的乘客有傷亡
這樣保險有辦法理賠超載的乘客嗎?
還是保險公司會因此而可以拒絕理賠?...(恕刪)
新車?
等到每年或每半年一驗,就知道麻煩了!
要問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嗎?
看你說的是甚麼保險,
如果是任意險之第三人乘客體傷險,理賠前提是乘客對車輛擁有人提出告訴,才會有賠償。
不是受傷就會獲得主動賠償的。
而且如果是超過五人狀況下造成傷亡,
保險公司應該會要求查明當時乘坐狀況,
再只針對合法座位上的乘客進行賠償,
非合法座位上的則不列入理賠範圍。
會因為超過五人而拒絕理賠全部嗎?
可能會。
但在法律上應該會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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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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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l4jobp4 wrote:
各位車友版友大家好
第一次發文懇請賜教
有事情想提問
我有一台五人座車
但因為載人需求
自己有加裝三排座椅供載人
問題來了
我知道這屬於違法改裝
被抓到可以開罰超載並須驗車
但我的疑問是
假設今天我三排有坐人
發生車禍事故了
無論是被撞還是我撞人而產生自己的乘客有傷亡
這樣保險有辦法理賠超載的乘客嗎?
還是保險公司會因此而可以拒絕理賠?
我知道這樣不妥當也不安全
但礙於沒足夠經費購買七八人座車
而且也不是常常有此需求超載
故才出此下策
因此想請教針對此種狀況
是否有知曉相關法規的車友們或從事保險業相關的版友們能給予正確的答覆?
以上,懇請賜教解惑
謝謝!...(恕刪)
愛亂搞是嗎?
人命關天
出事保險公司不賠
萬一出人命全部都是你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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