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是這樣,當天下雨視線不良,小弟於黃線迴轉時未看到一台機車,因此於雙黃線發生擦撞
於作筆錄時詢問警察,警察表示雖然對方已騎到雙黃線,但是因為我本身汽車就不能在雙黃線迴轉,因此要算100%肇責
ok,既然如此,平常保的車險就該派上用場了,因此請保險公司與對方聯絡
想不到後來保險公司的人卻來電告知對方要求將該台老舊機車進行修復,車行估價單加上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要求賠償3萬6
但是保險公司卻說對方的機車已經很老舊了,其殘值只有幾千塊,根本不到一萬,甚至買一台二手同年份的機車狀況也不一定比較差
因此不願意賠償對方36000;對方也踩很硬,說若雙方沒有共識,大家就上法院走著瞧
最後,我和對方及保險公司約在警局談和解,因為我一直向對方道歉,最後對方態度軟化,只要求賠償3萬
而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告訴我他向公司爭取,賠償26000,而我自行出4000
而現在到了年底要續保了,我看了去年的保單,我不但保了強制險,還保了第三責任險200/400/50(死/殘/財損),而且因為看新聞有撞到名車陪不完的案例,我還保了超額第三責任險1000萬,光這一條保費就1300多;而且我還保了車禍事故慰問金(額度1萬)
我越想越覺得不對勁,理論上
強制險代表有200萬的理賠額度;若超過不足的部分,則要動用到加保的第三責任險;而萬一還有不足的部分,才會動用到超額責任險。
而我這個事件,說真的,也不是太大的事件,對方僅受到輕傷,也不過就是一個3、4萬的事件,保險公司不願全額賠償這說得過去嗎?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向保險公司要回當初我自付的4000呢?
<2017/11/23更新>
感謝各位網友的經驗分享,就各位的寶貴意見基本上我可以歸納出幾個重點
1.保的保險金高,不見得出事的時候保險公司就會理賠
。以我的這個個案來講。除了強制險以外,我還保了第三責任險,除此之外,我還加保了1300元的超額第三責任險(保額1000萬,也就是網路能投保的最高金額);而且有在網路上投保的人就知道,要保超額第三責任險的時候,網頁通常都會跳出視窗,規定你第三責任險要保到一定的金額,才能夠勾選超額第三責任險;也就是說原本第三責任險的金額如果幾百塊(保額很低的那種),保險公司是不會讓你投保超額第三責任險的,第三責任險一定要加到一定的金額,保險公司才會讓你保超額第三責任險。也就是說,當初我保險的時候為了萬一發生意外的時候能夠不因此蒙受金錢的損失,造成自己或家人的負擔,我額外付了大約4、5千塊買了「第三責任+超額第三責任險」。但是因為這個Case牽涉到對方有受傷,因此保險公司的態度也是很消極,而消極的原因不外乎是諸位網友講的:若是對方告過失傷害,光是易科罰金的部分對我們肇事者來說就划不來了;也就是因為如此,保險公司僅願意賠償部分,不是只有我投保的這家產險,其他家產物保險也有其他網友有相同的經驗。因此,所謂的第三責任險額度、超額第三責任險、附加碗糕險、慰問金費用、刑事律師費用補償等等巧立名目的費用,在我看來根本就是收保費時要多收一點保費所巧立的名目,因為出事的時候,很多當初購買的附加險,根本就不會被啟動。與其如此,當初乾脆把錢省下來,用在真正出事的時候賠給對方,也不需要給保險公司白賺一手。
2.找一家有信用的保險公司保強制險,勝過找一家沒有信用的保險公司保一堆有的沒的險要來的實在
以這個簡單的例子而言,如果今天保的是一家有信用的保險公司,或許保費1000塊的強制險就綽綽有餘;但是今天對象是一家兩光的保險公司,你就算跟他買了再多的險,保費都拉到最高,哪怕今天只是一場小車禍,他還是會吃定你不想上法院、不想被告過失傷害、易科罰金,他就等著你自己受不了,自己出面和對方處理。附帶一提,去年我的保費加上車體險一共將近20000。想了一想車子的部分保險公司還是有協助修復,算是還是有用。但是今天賠對方的部分還要自己貼錢,這真的始料未及,也學一個寶貴的經驗-保險不是萬能,僅能提供部份的風險分攤,並不是保了險就萬無一失。賣你保險的時候,每一家保險公司都說會負責到底,但是真正遇到出事的時候,哪怕你保了一千萬的保額,最終保險公司願意幫你分攤多少,完全就是看他爽。
3.我很高興今天發生了這次的車禍,因為本身開車也才兩三年的時間(之前都是騎機車),從一場小車禍就可以認清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在出事的時候能否幫我們處理。如果今天發生的是更大的意外才認清這家保險公司,那時候就來不及了。之前就有長輩就告知我,買保險還是要買真正出事的時候能夠幫忙處理的,最好是找業務員。今天就算保費便宜了一點,出事的時候沒有認識的專人處理,那也是很麻煩;不過這一點就見仁見智,因為找認識的人買保險,也是有人因為這樣而造成多年的老朋友就因為出險的問題鬧的不愉快
4.最後再次向大家強調一點,找有信用一點的保險公司,保自己有可能會遇到的保險,絕對比找一些二流的、不入流的保險公司保了一大堆不太會用的到來的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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