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辦理汽車報廢和減免貨物稅五萬元的日期問題

假設我今年8月1號過戶一台車到我名下,那我明年8月5號當天進行報廢(這樣持有滿一年了),那是不是從明年8月5號往前推半年也就是大約明年的2月5號之後牽新車都能辦理貨物稅呢??(報廢前半年與後半年牽新車皆算?)

不知道我這樣是否正確~請不吝指教~謝謝

2017-10-28 3:07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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