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的意思

請教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的意思

車險將邁向第17年,從沒有想太多,最近覺得原本任意險太低,這世道倒楣事多,
想加保超額責任險,所以下面是在富邦線上試算舉個超額最低的例,請問
請教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的意思

1.狀況
當一事故傷亡賠償超過200x2=400萬,若不夠賠,被告民事訴訟才能啟動超額責任,對吧?
因為有超額所以最高可以再賠200萬,整個第三人可以賠上限600萬,是這樣的意思嗎?


2.財損若超過30萬,那超額上限可以再賠200萬
那若也有傷亡呢? 傷亡與財損的超額200萬是如何的比例分配?


3.另外,車主是本人,要保人當然是我,
倘若是我太太開車事故,強制險當然不用講,那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是不是也是依車賠償,理賠都沒有影響嗎?

4.因為是老車,許多家產險都不能加保道路救援,所以目前想選擇改保台灣產物,請問這家OK嗎?
非車體險的這些第三人責任險,保險公司在理賠上有差嗎?

以上 盼先知解惑 謝謝

2017-10-03 23:59 發佈
pug888kimo wrote:
請教第三人責任險與超...(恕刪)


第三責任險算是強制險的延伸,強制險只賠人損而已,第三責任險可以賠財損跟人損。也就是發生車禍時對方的車有受損的話,強制險不賠車損,但你可以出保第三責任險來理賠。

超額險則是補強第三責任險保額不足部份,例如你撞到跑車第三責任險的保額無法全部負擔,超額險就有機率能負擔(看你保的額度跟內容)

像我自己就有保第三責任險跟超額險及車體險,比起處理自己人損跟財損,我認為處理對方的財損跟人損優先考量。順帶一提,我超額險額度是保1000萬。
1. 超額的啟動是在有賠償責任時, 這個賠償責任往往是由法律判定.
應該是一人傷亡, 第三+超額的最高上限為200+200=400萬.
多人傷亡, 第三+超額的最高上限為400+200=600萬.
2. 超額的傷亡與財損額度是合計的, 傷亡+財損合計最多賠200萬.
不需要比例分配, 因為需要賠償給對方的總金額是固定的.
3. 第三人責任險被保險人涵蓋: 配偶, 同居親屬, 雇用司機, 以及經過車主允許使用車輛的人.
4. 有人說好就一定有人說壞, 不予置評.
舊傻男人 wrote:
1. 超額的啟動是在...(恕刪)



讚,非常感謝大大精確明白的解釋,謝謝
老車不想花太多錢

可以考慮台壽保


體傷300/3000萬


財損100萬

殘廢1500萬


道路救援好像2-3百而已


上面那些全部加起來差不多3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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