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目前對於這項殘廢增額的部分還有些疑惑
殘廢增額是不是會受到第三人責任險的每一事故總額的限制?
假如說我保第三人100/300/20+殘廢額300+超額1000
當有一人撞殘的情況下
是第三人賠100+殘廢額賠200 (最高不超過300?)
剩下不夠的部分再用超額補
這樣觀念正確嗎?
因為這樣感覺殘廢額好像有點少
是不是要買倍數型比較有保障? 但倍數是怎麼算呢?
麻煩幫我解惑 謝謝大家
Blue1020 wrote:
各位好 目前對於這項...(恕刪)
例如: 200/400/20,
殘廢增額最多只能保到2倍, 就算是採用保額的方式, 殘廢增額最多也只能保到400萬.
例如: 200/800/20,
殘廢增額3倍, 殘廢一人賠償上限就是600萬, 而不是200+200x3=800萬.(此例殘廢增額最多可保4倍)
採用保額方式, 若保600萬殘廢增額, 殘廢一人賠償上限就是600萬, 也不是200+600=800萬.(此例殘廢增額保額最高為800萬)
也就是殘廢增額, 可以拉高單人的上限, 但仍不可超過單一事件的總額.
因此單一事故賠償總額也不能太低, 否則會限制到殘障增額的賠償金額,
尤其在對方有超過一人以上受到傷害時, 影響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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