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日前發表了跟店家不愉快消費經驗的文章
然後我就被告啦...
基本上內文都是我親身經驗
今天警局打來說要去說明案情作筆錄~
因為我也不準備被摸頭就撤文章~
下禮拜會去警局作筆錄~
所以不知道有沒有比較熟悉法律的朋友
能提醒下筆錄說法上及接下來該注意的事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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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23:30更新
這篇文章有些版友很熱心,提供了很有建設性的分享
小弟銘謝在心 因為私訊間隔時間太長
請原諒小弟不一一道謝...請海涵~
以下幾點在補充一下:
1.
我是不會閒到再去告店家誣告啦,我也知道一定告不成,
雖然萬一被起訴還要請假跑法院...不過我工作還算好請假
輪圈公園客服在我原始文章PO出後一直都有釋出善意道歉跟要溝通
不過我不滿的是配合店家的施工態度,所以我一直不願接受徹文章處理
2.
PO這篇文章不是我被提告要做筆錄 所以怕了來求救
只是單純希望既然要走法律途徑...那我就要爭取最大贏面
畢竟人生第一次被告沒啥經驗~
不過往後人生還很長...難保不會再碰上法律問題
所以藉由這次熟係法律運作我覺得也不是件壞事
3.
有很多網友提醒這家店有沒有開發票
我消費五萬多
我沒收到發票
不過這牽涉到是該網路招攬生意的輪圈公園開發票
還是實際施工的三益輪胎開發票
這我就不知道了~
待請了解的版友能幫忙釐清...感恩
~風律~ wrote:
各位版友好日前發表...(恕刪)
如果是輪胎店的那篇
就檢察官問你甚麼你回答甚麼
從頭到尾強調你是現場的所見所聞
以及發自內心的個人感受
基本上不要遇到檢察官這個月業外收入沒收到或者跟老婆吵架之類的
都是不起訴
基本上,這類型的案子判例太多了
顧客分享自己的消費心得給負評
不構成起訴要件
~風律~ wrote:
各位版友好日前發表...(恕刪)
傳送門
極度反推-台中市天津路的三益輪胎(輪圈公園)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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