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前兩天保險公司打電話來說 對方兩三天前打電話給保險員說車主有受傷要叫我去和解 當下一頭霧水. 兩個月前現場的時候後車女車主非常的正常 還很跟我講要如何處理程序(因為車主剛好是另一家FB保險公司保險員)。 氣氛也都很好。我請我的NT保險員叫車主跟我聯絡想瞭解一下情形。 過沒多久就一口氣很差男子 打電話來威脅說不想陪就要告傷害罪 問他什麼傷也不肯講 最後就說是皮肉傷啦 他說事故第二天有去驗傷開診斷書 但是內如容是啥就是不講 問他想要求償多少也不講 就說去交通協調委員會再談 不然就提告 態度一直很差 請他找當天女車主來談也不願意。
事故到前兩天中間兩個月都沒提起受傷 怎麼兩天前又開始說有受傷。這事情也太不合理了吧。 車主神隱不出面是什麼意思。 如果真有受傷幹嘛又兩個月後才提。這合理嘛。請各位01大大解惑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