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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業者 與 TOYOTA 原廠聯合坑殺消費者(車禍理賠小細節-千萬別傻傻的賠錢完-自己保費會增加非常多-繳一輩子都依此價錢起跳)

產險業者產險業者

案發地點 : 板橋民生路二段211號 ( 內側快車道往64高架橋 )

以下簡稱: 甲方-Toyata PRIUS車主 (前車) , 乙方- CRV車主 (後車)

案方原因 : 前方號誌綠燈 乙方直行放空檔未踩油門滑行狀態下,甲方車輛走停又突然停止下來
導致乙方煞車不及擦撞到

** 警察有到場做筆錄,現場鑑定等….
現場車禍圖片:
https://www.mobile01.com/mpmypicmgn.php?pid=3555503



甲方受損狀況
https://www.mobile01.com/mpmypicmgn.php?pid=3555498



警察訊問時 : 乙方當下願意賠償修理復原-附近找維修廠估價做修理復原

甲方車主回應:不用,你等我修理完了後-保險公司自然會跟你求賠償,也不用跟我溝通什麼??

乙方:後續一直到 106年 5 月 4日 收到保險公司簡訊通知車子已經進場維修,維修費用不明,問新光產險賴R問一問三不知,

只回應等收到帳單後在來跟我們(乙方)要求賠償

帳單 :



https://www.mobile01.com/remotempupload.php?mode=result&id=e93b73edf178492d12694b105a430088

以上是TOYOTA估價單 非常誇張,總共金額要我賠償:38565+20765=56935元



各位如果是一般消費者,一定乖乖等估價賠償金出來就賠錢了事 或 用 保險理賠了事

那(您)就掉入冤大頭的坑洞了.......

各位試問一下車險默默支付這些費用後,你覺得他不會對消費者賺回來嗎?


乙方案發感想: 車禍發生經過雙方都有責任 ,先不評斷誰對誰錯,我也很有誠意幫助恢復原樣,

問題點 :

原廠公司完全無通知狀態,就立即修復車子給車主,那我們的權益呢?

而且畢竟2009年有年份車子,原廠說無法修理烤漆,而直接換門的總成件 和 保桿及周邊零配件全部更換

乙方詢問 時 甲方的台中新光保險窗口-賴先生:打來我工作在忙沒接到,只傳訊息留原廠電話叫我自己聯絡原廠,說原廠會報價給我. 我問了賴先生內容和金額也沒先告知我和初步溝通,賴說我也不是專業的,只能等原廠開發票來請款再處理,賴說車主交丙式保險錢我總不能叫他不要換新的,我這邊有什麼意見叫我自己和車主聯系,等太平原廠來請款看多少錢再說.現在他也不能處理什麼.

詢問台中Toyota 太平原廠 : 只說報價單出來了,現在5/8車子已經在修了,5/11應該會換好,到時看誰來付款開發票.

我(乙方)心裡想:那我不就是冤大頭, 沒有任何溝通協商修法和修多少, 隨你說怎麼修和修多少就多少,原廠和新光保險 屆時只要開發票來和我請款,也太好賺了吧?原廠和新光保險二方都互推皮球,不是讓人聯想 太平TOYOTA原廠和新光保險二公司 一起坑殺消費者只能照單全收.

麻煩大家幫忙分享,別漠視縱容這種行為,關於這種案例其實天天發生在您身邊朋友親人或陌生人麻煩大家幫忙分享,別漠視縱容這種行為,關於這種案例其實天天發生在您身邊朋友親人或陌生人

分享給大家以後遇到可以警覺性知道狀況,別當冤大頭本人慶幸自己發生如此事情,剛好自己從事汽車行業10年之久,分享給大家以後遇到可以警覺性知道狀況,別當冤大頭

2017-05-10 15:25 發佈
以上是TOYOTA估價單 非常誇張,總共金額要我賠償:38565+20765=569350元


569350這個賠償金額錯了吧~~50幾萬~~~
車禍有保險就先找保險公司來處理,應該5萬多的金額~~保險公司會去喬吧~~但相對你明年保費還是會增加...因為有出險了
腳踏車的動力..永遠是來自人的肌力.腿的爆發力..跟心臟的耐力..和頭腦的反應力..車再好..沒有那些能力...一樣無能為力

賈斯汀-許'r wrote:
產險業者產險業者
案...(恕刪)


以上是TOYOTA估價單 非常誇張,總共金額要我賠償:38565+20765=569350元

你到底要賠多少?我數學不好你不要騙我啊?

不爽跟他拖呀
不要付不就得了
賈斯汀-許'r wrote:
產險業者產險業者案...(恕刪)
應該是賠5萬多 不是50多萬吧
9年車回原廠修,還全換新品修
先算折舊再說,只剩下工資不折舊
先上調解,反過來若我的9年車被你撞,要求全部都回原廠換新品
你會願意嗎
談不攏上法院

這種純粹民事賠償,他沒辦法用以刑逼民方式求償
想問一下,你的車不是也有保險,應該是雙方的保險公司在處理吧
所以你開X6沒有保險嗎? 要付50多萬我當然是不願意啦

你請保險公司處理不就好了嗎? 還是你覺得X6出險不划算?

車廠本來就是能賺就賺阿, 反正今天不是車主買單了, 就算不是這次撞到灌上去也是剛好而已,

甲方車主,還好有保險,車修好就好,其它保險公司處理,如果修理過程都要知會乙方或者與乙方商量,那車險就失去意義。

乙方,如果有保險就好,讓保險公司去處理。但沒保險就頭大了,保險公司同意修車的內容,大多是合法,但價格會先高估,日後上法院或者調解才有周旋的餘地。

結論要保險啊!財損險一年保費不多,10年內倒霉遇到一次就賺了!

其實單純財損,保險公司與車廠列的清單,參考就好,你也可以上調解或上法院讓法官判賠,金額應該會少一點,就看你有無時間體力去周旋。

對方有保丙式車對車,所以發生車禍後他可以要求他的保險公司先理賠給他,然後保險公司再對你求償,就是所謂的代位求償,合法也合理,接下來就只剩下你跟保險公司的事了,所以這沒什麼好不服氣的。
對你求償時,是依據初判表的肇責比例去理賠,如果你有100%肇責,就會全賠,
你唯一可以上訴的只剩下跟保險公司爭折舊率,你只需要付折舊後的零件費用,工資不能折舊,所以你最後賠的金額是折舊後的零件+工資,會比全額少一些。

BTW,如果你有保第三責任險,就比較好辦了,自己出險賠。
非常誇張的數學
59330$
賈斯汀-許'r wrote:
以上是TOYOTA估價單 非常誇張,總共金額要我賠償:38565+20765=569350元

賈斯汀-許'r wrote:
產險業者產險業者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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