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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買車 合約需要回收作廢?(文長誤入)

自刪
2017-03-07 23: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合約 文長
當然要跟您要回去呀!要不哪天有人拿這張收據去汽車公司找主管說付了訂金要退訂金,收據又是汽車公司開出去的…………您說有沒有道理!
可能我沒講清楚,我要的是他拿回我合約的收據。
合約上應該都會有流水號,這樣的話每一個合約都會是獨一無二的,應該跟它們公司流程有關係。
上個月我退訂U6時也是讓它們回收合約
不過她們說我合約沒交回就要刷我的卡,態度蠻強硬的,一問才知道他們偷抄我信用卡後三碼...

jacksonfu wrote:
不過她們說我合約沒...(恕刪)


1.收回購車合約是絕對合理的。我比較好奇的是,你既然不買,為何購車合約不還回去?

2.真的刷你的卡逼你回去跑完退訂流程,法律上人家也是站得住腳

所以重點就是

為什麼你要當奧客

不買就把人家的公司文件還回去很困難嗎?

最後提醒您,簽約時,除非你有證據證明業務說不用信用卡末三碼

否則別說人家偷抄,沒末三碼那無法刷卡,人家很可能單純認定你忘記寫而已
Tom_Deng wrote:



1.收回購車合...(恕刪)



1.為何合理?合約上條文沒說明,業務在我們離開時更沒說。若真的不訂需要回收,我絕對不會填,更不會帶走,他更說若我不訂,他就自己作廢那張合約,在一些公司只要回覆email說請作廢合約即可,若真的要有一個退訂流程,什麼算訂,什麼算退訂,合約上都要寫,沒寫的部分就各自解釋,而不是說一個很合理就是合理。你可以參考中華電信資費合約,上面寫的很清楚。




2.我沒回覆下訂前,若他真的刷卡,這有點像你在淘保把商品加到購物車,還沒確認付款,卡就被刷了,然後貨要送到哪都不知道。我國是成文法系,請Tom大提供一下條文,我之後會多注意。




3.你可能是賣車的業務,所以會說人奧客,我期待的是妳以雙贏的角度來看這件事,你若希望別人要還合約,一開始就要說明清楚,若對方不確定,就不要讓人帶走合約,最後麻煩的是你。




4.這是定型化契約,不是什麼公司文件,上面填的內容都是我方的個資。




現在我知道車商的合約是不能帶走了,也打去客服確認,他們有請業務要跟客戶說明合約需要回收,只是這個業務沒說,之後也跟業務說你真的刷下去我會叫警察,他既然說我看不出來哎呦你很會耶,可能我一開始很客氣,所以他們很敢講,最後還是要到了收據。


反正此案解決,謝謝各位。


jacksonfu wrote:
1.為何合理?合約...(恕刪)


這年頭

奧客不可怕

最可怕的是自己不知道自己是奧客

你不買,把合約還給人家

很困難?很委屈?

為什麼合約要還給人家,人家也說了關鍵字了

有價證卷,我不想解釋的太清楚

我怕您拿去做壞事

最後,只要對方連續三次有錄音的告訴你

你不還合約不走完退定程序就要刷卡

請你回去完成退訂手續

你依然不理,上法院你就懂了

我不是賣車的,只是一個單純懂得互相尊重的市井小民
Tom_Deng wrote:



這年頭

奧客...(恕刪)


看來你真的是賣車的,內文看清楚在回覆才是基本的尊重,一直反覆提無謂的關鍵字,且一直用情緒性的字眼,建設性的回應沒有,法律條文沒提出,有價證券的定義也不知道,我也是醉了,麻煩請你上網查一下。


反正現在對方總公司已經請業務給我一個交代,並說明一開始流程就有問題,合約要買方確定後才能給客戶,而不是給客戶合約後回家考量,並在利用索取合約的方式增加面談銷售機會,這叫做強迫推銷,或是威脅利用自創的法律條文強迫客戶就範,是會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


總之,祝Tom大您未來順心如意。



jacksonfu wrote:
看來你真的是賣車的...(恕刪)


你始終不肯說明

你為什麼一開始不願意把合約還回去

也始終弄不明白

你不把合約還回去對別人跟自己會有甚麼麻煩

不是去搬個社會秩序維護法就能解決的

我不願意說明,是因為你給我的感覺就是

我爽就好,別人怎樣與我無關

日行一善到這邊就夠了

我假設你是好傻好天真,真的不知道那份合約不還對別人跟自己有多麻煩

可若真的是好傻好天真,開口跟我說社維法?

讓我感覺你拿合約去惡搞別人的可能性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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