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燃料稅隨油徵收的公共政策網路平台的提案,
需要各位支持汽車燃料稅隨油徵收的公民們的一票讓提案覆議通過。
http://join.gov.tw/idea/detail/5be40d90-0f96-4274-acc0-ed721a6d2873
不清處詳情可以上youtube的廖剛 汽車私房話裡頭他有詳細的說明。
剩九天就結束此提案了。
最佳解答: 根據公路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維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所以汽車燃料稅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費用供作道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而燃料稅是取依據排氣量級距採隨車徵收,也就是所謂類似人頭稅的方式。而隨車徵收制度有許多明顯的缺失與不公平性,例如每年只開數千公里的汽車,卻與同一排氣量、每年開十萬公里的汽車徵收同樣的費用,明顯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正義原則。而官員們雖然知道此為惡法,卻長年迫於計程車業者的壓力,因為隨油徵收會造成營業用車油料成本大幅增加,因此遲遲未能完成修法。
浮動油價與產油國的不穩定, 油價隨時都在 +/-2.5, 納入燃料稅應該會無感, 而且不用於每年七月僅依車輛大小去徵收燃料稅
但照上面的說法 這筆錢根本是地方監理單位用於交通用道路養護, 而且最近比較再討論的是 "大家車子都在台北市註冊," 偏鄉地方政府沒有分配到那麼多資源....
隨油徵收 中油或許只是代收監理費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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