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中的老車被撞(車子換了新的保險公司投保了丙式車險), 保單上殘值是40萬, 車子開回原廠估出來的維修金額是35萬, 在跟保險公司辦理的過程中, 理賠人員跟原廠回覆這台車的理賠上限是23.1萬(40萬*0.75*0.77, 即先提第一年25%的折舊再去算從全險生效日到發生車禍的那天的殘值), 所以保險無法全額理賠維修???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怎麼折舊會被重覆算了兩次?
引用的法條如下:
全損之理賠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 而其修理費用達保險金額扣除下表折舊後數額 四分之三以上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下列 賠償率後所得之金額賠付之。被保險人無須負 擔約定之自負額。
本保險單生效日至保險事故 發生時本保險年度經過月數 (%) 折 舊 率(%)賠 償 率
一個月或以下者 3 97
一個月以上至二個月者 5 95
二個月以上至三個月者 7 93
三個月以上至四個月者 9 91
四個月以上至五個月者 11 89
五個月以上至六個月者 13 87
六個月以上至七個月者 15 85
七個月以上至八個月者 17 83
八個月以上至九個月者 19 81
九個月以上至十個月者 21 79
十個月以上至十一個月者 23 77
十一個月以上至十二個月者 25 75
本公司以全損賠付後,本保險契約即行終止 ,本保險及其特約保險之未滿期保費不予退 該殘餘物之處分權,但該殘餘物如仍有未了 責任或義務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處理,本公司 並不因取得該殘餘物之處分權,而隨同移轉 予本公司承受。
viper2000 wrote:
最近家中的老車被撞...(恕刪)
很奇怪, 殘值就是計算過折舊了
你第10~11個月發生車禍, 折舊是23% , 就是殘值40萬x0.77= 30.8萬
維修費超過23.1萬(30.8萬的3/4) 所以可以選擇全損 出險30.8萬
業務跟你講的方式太奇怪了, 多折了25%
如果照他們那樣算, 100萬新車, 第2年殘值 75萬, 第23個月事故 只能出42.1萬 合理嗎!?
竊盜險也這樣算嗎? 23個月的百萬車失竊 只賠42.1萬? 一點都不合理
教你一招, 去權威車訊 搜尋跟你的車同年份的二手價, 如果大於30.8萬 就可以跟金管會申訴
汽車殘值不是保險公司硬性用數字公式來算的,需符合市場價格
EX. 若市值40萬, 你車損35萬 超過40萬的3/4, 那可以全損出險40萬
getyou wrote:
維修金額如此之高,樓主為何還要修?修完樓主還敢開?
建議以全損處理
另外殘值計算方式是在保險前即明文寫在合約上,
樓主當時投保就表示同意,出險再爭提高殘值應該是沒有效的,
應該就是30.8萬吧
1. 應該是全損理賠被砍到23萬
2. 有很多判決案例, 重點是殘值是市場機制,而不是保險公司玩公式遊戲去算的
要保書上的殘值是參考值 不是實際值, 不得因此壓低賠償金額
ex. 照大多數的保險公司計算 10年的corona 殘值不到2萬, 實際上呢? 2萬買得到堪用的corona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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