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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06/07)第一次車禍,被後方車子追撞,關於責任歸屬以及後續賠償問題

※ 更新:事故完整影片
※ 06/07 更新目前狀態

小弟昨天(2016/06/03)下午 17:55分左右,在國道一號南下19.8公里處,當時時速大約60~70公里左右(行車紀錄器有時速顯示),被後車追撞,影片大概如下:

(發生追撞片段)
https://www.facebook.com/andy19910823/posts/1168072346545838?notif_t=like&notif_id=1464965102008955

(完整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T7IoutQIVo

車子剛牽2個月,有保乙式險,對方是Wish,應該有好幾年了,
車禍沒多久,警方來到現場,畫了現場圖以後,就到國道分隊做筆錄,

因為從影片看,很清楚誰對誰錯,警方本來希望我們息事處理,但後來對方一直覺得是我惡意故意緊急剎車導致追撞,
於是,就不用息事 改用一般車禍事件做筆錄。

這台車是我和未婚妻買的車子,名子是買我的名子,但因為我和未婚妻平常都要從基隆開車到士林上班,現在沒有車子以後,變成我和未婚妻倆人都需要來回通勤,加上未婚妻是醫院護理師,每天都要很早到,因此部分通勤路段一定要搭計程車才能趕得上七點上班。

大概試算一下交通費用
妻部分:
如果通勤,每天6點就得出門至市區搭9006至士林,得趕上6:20分以前的車子才能趕上7點打卡,從家裡到市區最早一班公車是6點發車,因此不太可能趕上,這段路就得搭計程車,車資一趟約150左右;9006一趟59元。

因此未婚妻的部分每日來回一趟約 150*2+59*2=300+118=418元

我的部分:
在南港上班,計程車部分可以一起和妻子搭,所以不用計算,但車資(42*2)+ 捷運(25*2) 84+50 = 來回 134

一日我們兩人的費用約552元,車子車廠說要等端午連假後才能牽,所以大概7天後才能牽車 7*552 = 3864元。

車子我們大概一個禮拜加一次 一次大概加500元,扣除本來應該支付的油錢與過路費 大概還要多支出3千出頭左右的費用。

這部分,我們能主張賠償嗎?另位,我未婚妻的部分也能一併主張賠償嗎?


另外,保險公司有說,如果責任歸屬是對方付全責,我就不會有出險紀錄,但麼保險公司要怎麼認定肇事責任歸屬?
各位前輩,依照前面影片來看,這責任歸屬的部分我有需要負責任的地方嗎?

還有,在處理這類的車禍上,有甚麼地方要注意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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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未婚妻後來有說,開不到三個月的新車,被這樣一撞變成事故車,是否可以要求 變成事故車後的折損呢?
這部分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一併代位求償呢?
另外,這樣跟對方要求,是否會影響我乙式險的出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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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9:52 補充
關於占用內車到部分的澄清,我已經上傳包含前面的完整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T7IoutQIVo),這部分大概可以說明我沒有故意占用內車道,在前面路段,我都有保持在速限左右(除非前面車子慢下來),但在後面路段,因為內外車道的車子都已經慢下來了,這時候也不好切至外車道,怕造成後面車子的困擾,因此就只待在內車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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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07:40 更新
感謝各位網友的建議,每個人的留言我和我未婚妻都有看到,無論是支持還是批評 亦或者給予建議的 我們都很感謝各位願意花時間來幫助我們,也有許多熱心的網友私訊來給我們們許多寶貴的建議,真的很感動。

跟各位報告一下最新的狀況,昨天抽空聯絡的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也初步從專員那邊知道了我們應該是沒有責任的,在這裡我和我老婆也放了心中一個大石頭。另外,在電話裡頭,我們也依照網友的建議,和解書的部分只同意和解車子維修的部分,至於其他衍生出來的費用有請專員幫我們註記是不和解的。也就是說 交通費與折舊費,我們將會要求對方賠償,相關的方法,也會參考網友們提供的建議與方法去嘗試,另外我們也請朋友的爸爸(律師)給我們一些專業的建議與必要的協助。

我知道,要求這些求償需要走很長又很麻煩的一段訴訟時間,會讓我們堅持要這麼做的原因有以下:
第一,對方的態度,這部分,除了他在做筆錄時一口咬定我是惡意煞車外,甚至還覺得他的車子傷得比我嚴重,所以他認為我應該也要賠償他的損失。而且,當我們在警局提起關於代步費用的問題時,對方只是一再迴避,甚至想拍拍屁股走人,因此在當下,我和我老婆就已經決定要和對方求償相關費用,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會捍衛自己該捍衛的權益不可。

第二,這台車是我和我老婆一起存錢買的車子,我們都還很年輕,因此買這台車時我們花了很多心力和時間,才買下它,這台車也是我們人生第一台的車子,如今,因為對方的疏失,加上非常差勁的態度,讓我們剛牽新車的喜悅因此蒙上陰影。我們不是想趁機敲詐,當時我們也說了,非必要所需的交通費用,只要有收據實報實銷,都希望對方能夠吸收,但對方不但不願意,還把一切都推給保險公司...。

(說到保險公司,理賠專員在電話上還說,對方和我是保同一間保險公司,專員也電話詢問了對方出險的意願,結果對方根本不願意出險,原因是他認為他沒有錯....換句話說,他在警察局一直說的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根本是推託之詞。最後理賠專員也無奈的跟我表示,他不知道為什麼對方這麼想不開...既然這樣不願意出險,只好法院見了)

綜合上述原因,我們決定捍衛自己的權益,無論結果是好是壞,都不是我們的重點,重點在於賭一口氣,不因為我們年輕,就認為我們好欺負。 (PS.對方還是個出家人。)

這幾天,我們會開始依照網友的建議,開始收集相關單據,包含交通費的收據以及去申請車價折損的鑑定等,後續如何,再和各位報告。
2016-06-04 1:37 發佈
車輛恢復沒問題,不過另外的補償,估計很難.

如果對方也有保險,一般保險公司對計程車的操作方法,
如果司機要求營業損失,那保險公司可以採折舊來修你車,也就是不是全買單.
對個人,我就不清楚了.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車子沒問題,其他求償的對方也不會賠你,因為他認為你故意煞車,最後就民事告囉,就看你滑不滑算。


看完你的更新,有時為了爭一口氣,浪費更多時間金錢。


你知道打民事要多久嗎,
你是上班族要請假跑法院,對方尼姑隨時可以去。
你打的金額不大,看對方心情想賠你就賠你。
到最後真的確定了,對方雙手一開沒錢賠,還是一場空。


車禍口氣本來就會不好了,他可能還在想自己的車子怎麼辦,那有辦法在想你其他的賠償。


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是有專人處理。

責任歸屬要看初判表,基本上後車應保持隨時可煞停距離(上網查法規)
要後車出險除非他有保第三責任險財損,如果他只保強制險的話無法賠你車損(他要自付全額)
要舉証的都必須要有單據。
對方懷疑你什麼都沒關係,你有影片
坐計程車可以索取收據收集後,在談和解時跟對方索賠,前提是對方是全責。
我是胖子
感謝樓上幾位前輩,目前小弟花了很多時間上網查相關資料,
也和妻子討論了相關事項,因為車子剛買兩個多月,因為這一撞變事故車,我們是否可以主張在車價上折損的部分向對方賠償呢?
另外,是否可以和車體險一起,由保險公司出面,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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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未婚妻後來有說,開不到三個月的新車,被這樣一撞變成事故車,是否可以要求 變成事故車後的折損呢?
這部分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一併代位求償呢?
另外,這樣跟對方要求,是否會影響我乙式險的出險呢?
包直升機上班好了。包到二審判決後好了
反正對方要付不是嗎?
不懂要問律師
車子維修~有些車廠會提供代步車給你使用.你只要算油錢就好了~不用搞得這複雜
事故車的折損部分.除非你現在要賣車.不然你能保證10年.20年後都不會再發生車禍事故嗎???
你有行車紀錄器 你非惡意煞停 所以後方全部都要陪你

不過我一定會順便叫他賠償 車資費用 單據要留存好

小弟我也是護理師,很能理解…但正因我們上班絕不能遲到,所以本來通勤上下班就該考慮到沒車可用的狀況,車總會出問題的吧。所以建議保代步車險。
至於你求償的那些哩哩扣扣的,我是覺得不太可能,頂多恢復原狀的金額對方全付,就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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