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老婆大人在4月中被一台闖紅燈的機車撞到,騎機車的小姐有多處擦傷,我的愛車右後方下側裙凹陷,在上星期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了,我們沒有任何責任或是違規,之後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收到我的相關文件後,只說因為我們沒有事故責任,我也沒有保代位理賠的保險,只有保強制險、竊盜、跟駕駛xxx保險(名稱我忘了),所以要請我自己去跟對方索賠,我問保險公司這不是應該由保險公司幫忙客戶出面協調嗎? 保險公司回答說這次所有的事故都跟我保的保險無關,保險公司沒有立場可以去要求對方賠償,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是合理的嗎? 有沒有有經驗的大大門可以給予建議,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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