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政府舊換新方案 幾點疑惑

政府官網Q&A
Q:5萬元舊換新補助的資格及有效期間規定為何?
A:根據「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三讀條文規定,自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凡是出廠滿6年、登記滿1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在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每輛可減徵貨物稅5萬元,該法案有效期間5年,法令生效「前後半年」都有免稅優惠,實際效期等於長達6年。

請問:我的舊車到2017/1/16才能符合車輛持有一年,這樣是不是往前推5個月期間內,我都可以購買新車,等到時間到再去申請報廢也可以領補助呢?

另外 爬文有爬到,報廢申請補助若是自己用是不是可以拿到比較多錢?
記得有政府補助5萬+報廢獎勵1000+排氣管觸媒xxx1200(這個有點不清楚) 若有錯誤請糾正我!!謝謝^^
ps車子都原廠 有鋁圈
因是較有名的老車,我可以變賣零件後(引擎不賣)最後再把車子拖去回收場嗎?

感謝解答,問題有點多且亂亂的!!
2016-05-05 15:47 發佈
1.先要持有一年,其間要正常繳稅

2.報廢舊車後,要在半年內買新車才能辦理退稅。

3.回收埸不收"沒引擎”的車。他們不收車就沒有"報廢三聯單",少這個文件不能辦退稅喔
嗯嗯第一點我清楚,但可以往前推6個月嗎?不太明白的是他說前後六個月,這樣我能2016/9/1買新車,等到2018/01/17再去申請嗎?還是不能呢??
引擎我不會賣,記得是要銷引擎號碼,讓這顆引擎不能繼續在市面上用的樣子
hs82 wrote:
1.先要持有一年,其...(恕刪)
重點在於舊車報廢日。

以舊車報廢日為起始基準,往前推六個月,往後推六個月,
要在這兩個期間內購買新車(新車領牌日為終止基準),才能申請貨物稅補助。

[補充]
貨物稅補助105/1/8生效,且為期5年;
代表只有在105/1/8之後報廢舊車,與110/1/7之前報廢舊車,
且於報廢日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才能申請貨物稅補助。

財政部賦稅署-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定額減徵新車貨物稅作業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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