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在104年 11 月11日騎機車 與一台轎車在巷弄內發生車禍
媽媽這方是閃黃燈 對方是閃黃燈 雙方都未減速 所以造成車禍 但都只有車子受損 人員均安
因對方說車子有保險 (媽媽只有強制險)所以要報警
當然也去派出所做完筆錄
事發到現在 都沒有後續
媽媽想早點結束這件事 看是該賠償多少 就趕緊賠償 以免心煩
所以致電給對方
但是對方都說她不知道
一切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至今媽媽都處於被動方
因為我沒有處理這方面事情的經驗
想請教各位大大 有沒有可以儘快解決這件事的建議?
媽媽是很有責任感的人 她一直覺事情沒有解決完 感到不安心
Ps.因為對方需要用車關係 所以一直拖到3月車子需要保養時 才一起送修 現在車子已經修復
拜託有經驗的大大給我一些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