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車時業務都會來簽訂車合約書,最後條文中有一條乙方(賣方)未加蓋公司章者合約書是無效的,請問大家簽約時應該都是沒蓋章的,最後交車時都會補蓋上嗎?還是一樣沒蓋只有業務簽名?因為如果訂車後(已付訂金、付車款前、領牌前、交車前)雙方有爭議,因未蓋章契約不算成立,這個未蓋章的動作,究竟是車商有意的還是一般就是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