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買車簽約
1.同事一行人於TOYOTA新竹所開心購車3張單, 我簽約時表明, 有舊換新補助需求(舊車在母親名下)
*12/9領牌
2.我向業務表明保險起見, 待母親將證件寄過來新竹, 以母親名義領牌, 業務強調草案明定新舊車籍二等親即享補助資格,倘若法案過關她掛保證, 老婆領牌即享補助, 要我馬上匯款.
3.匯完款到交車期間心有不安問了其他家業務, 沒想到竟聽到「同戶籍」二等親才享補助,
致電TOYOTA, 業務表示「草案我們早看過, 安啦!」
*12/18交車
3.交車當天三讀通過, 果真需「同戶籍」二等親才符合資格, 業務表示抱歉, 要我老婆遷戶籍賭一把, 當天我衝回北海岸, 事後業務解釋, 草案跟最後三讀內容不一樣, 確定了我不符合補助資格.
4.營業所主管提出方案, 我舊車過戶給該業務(舊車要賣要報廢所得都歸該業務), 先給我20000, 一年後再給30000, 我要求需TOYOTA名義給我書面保證遭拒, 表示是該業務員個人問題, 僅私下與我協議.
5.跟0800反映, 0800表示營業所態度強硬而0800對營業所並無強制約束力.
6.經過長時間協調, 營業所答應分期(共10個月)給我50000元, 但舊車需過戶給該業務(舊車要賣要報廢所得都歸該業務), 重點是這次至少拿到TOYOTA跟我簽的協議書了, 據營業所表示這樣非常有誠意.
---
*以下是舊換新重點:
1.舊車須於新車領牌前後六個月內完成報廢 (舊車先報廢,六個月內買車完成領牌 or 先買新車領牌,六個月內舊車完成報廢)
2.舊車殘值二手價高於50000申請補助沒意義
3.新舊車籍要同戶籍同戶籍同戶籍二等親才有資格
*要舊換新的人請注意, 以下是我得到的教訓:
1.千萬堅持用報廢車主名義領牌, 不要理會業務急於掛牌的催促.
2.多口沫橫飛的保證都是假的, 白紙黑字才是真的.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