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小弟的車已經是16年的老車了,現在想要改變第三責任險以及財損的內容,不知道如果改為以下幾項是否合適?或是有不足或不需要的部分?謝謝1.第三人責任險:$3,764每一個人傷害200萬元整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1000萬元整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100萬元整2.乘客體傷責任險:$782每一個人傷害20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800萬3.駕駛人傷害保險:$321殘廢或死亡保險金200萬元整住院醫療日額1000元4.基本型超額責任險:$852保險金額50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