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小弟的車已經是16年的老車了,現在想要改變第三責任險以及財損的內容,
不知道如果改為以下幾項是否合適?或是有不足或不需要的部分?謝謝
1.第三人責任險:$3,764
每一個人傷害200萬元整
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1000萬元整
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100萬元整
2.乘客體傷責任險:$782
每一個人傷害200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800萬
3.駕駛人傷害保險:$321
殘廢或死亡保險金200萬元整
住院醫療日額1000元
4.基本型超額責任險:$852
保險金額50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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