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的時候在國道上發生車禍,還好人沒事,不過車子倒是修了不少,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一些事
事情是這樣的,我凌晨在五楊高架上開車,突然被人從右後面一撞,後來車子轉了180度,下車查看後右後方毀損,對方有喝酒,不過酒測是過的,車禍時大概是這樣
事情已經過了一個月,車禍初判也申請好了,我零肇責,主要是對方肇責,我車拿回去給toyota原廠修,結果要修十幾萬,對方似乎認為金額太高,認為他沒撞多大力怎麼會這麼貴,認為toyota原廠在坑他,他不想付。後來一直聯絡他要討論這件事,對方的電話也一直都沒再接了,我自已要用車了就自已先付錢取車。對了,對方沒保險,我也沒保車碰車(還是該保比較好)。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我除了維修費可以求償之外,我還能求償哪些?其實如果他幫我把維修費付完就算了,可是現在來看他已經沒想再處理這事,勢必要上法院求償,其實我對他這種處理態度不是很爽,所以想盡可能的能向對方求償的就求償。不過上法院其實我也怕修維費被算折舊之類的,所以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被算折舊嗎?我每天開車從新莊到竹北上班,車禍後我有時改搭火車,有時借車,這方面怎麼跟對方求償呢?因為跟朋友借車似乎是沒收據等等的,而且搭火車上班比開車上班要多花1~2個小時,這又該怎麼求償呢?
謝謝各位大大耐心看完,謝謝^^
提供給您參考:
因為對方不願負擔車廠開出的款項,
而雙方也都沒有保險,
目前你應該先申請調解會,
問對方的戶籍所在地在哪,
在該地的區公所申請調解。(單純財損僅民事責任需依對方為主)
若對方不願意提供或是聯絡不上,
請到發生事故處的國道警察局申請車禍事故當事人聯絡資料,
需本人親自前往。
如果他願意參加調解會,
就看雙方怎麼談囉。
一般來說你要他吃下全部款項是滿困難的,
如何將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
包含處理這些狗屁倒灶的時間,
都要考量進去。
萬一調解不成或是他根本沒來,
還會有二次會甚至三次會。
都沒結果,調解委員會就會開立調解失敗的聲明書給你。
屆時,就只好上法院討回來了。
至於需不需要聲請車禍事故肇事責任判定表,
我認為應該是對方要去傷腦筋的,
畢竟你是被撞的。
建議還是盡量在調解會上搞定一切,
不然你還得去案發當地或是對方戶籍地的法院去告他,
小額民事訴訟裁決費還是什麼費用,好像要3000吧~
即使法官判你勝訴,零件費用也會依折舊率被打折扣(工資不會)
也就是你拿不到全部的款項。
再加上往返的時間成本...
至於車輛維修以外的求償,
因為沒有人員傷亡,單純財損。
我就不太清楚如何求償了。
但詳細單據要妥善保留就是(火車票根...之類的)
最後祝樓主處理順利,
你的心情我非常能夠體會,
往好的方面想,國道上發生車禍僅有車子損傷,人完全沒事。
已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CTHuang wrote:
不過算折舊實在很不公...(恕刪)
法院有一套折舊公式,所以被判零件折舊跑不掉;
但是注意維修的工資是不能折舊的。
您可以另外主張事故車二手車價的減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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