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們好,這個問題是我爸在兩三年前遇到的,現在突然想起來,想和各位大大們分享和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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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兩三年前將2007年出廠的ES350停在我家對面(通常都停在自家1樓),但是隔天早上起來發現右前門的車窗被打破而且裡面的中控主機(GPS跟下面的音響主機)都被拔走了,這時候因為去原廠修會很貴而且沒有停在自家的車位沒有失竊險給付(保險給付我不確定),所以就去一般的保養廠做維修。
維修廠老闆的兒子是我姊的同學,老闆的說法是請人去找二手品裝回去就可以修復了,但是找來的二手品,音響裡面的CD片,竟然是我自己燒錄的光碟片,也就是說,今天我爸被竊的主機,已經變成市面上流通的二手品,然後要裝回去還要再付料錢和工錢。我爸後來沒有報警,就私下跟老闆他們和解(應該是當時我不再場),維修費用和車窗費用我們都沒出。
我的問題是,老闆和他找來幫們拿二手品的人,是不是串通好的?另外就是失竊險要保到什麼等級才會給付這種零件被偷走的情形?請各位大大幫忙看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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