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為政府規範的必須強制保的
那這筆錢是否是保險公司收取手續費,其餘保費繳為國家收存?
如果~同時有保第三責任險
發生事故後,可否要求保險公司使用第三責任險.而不使用強制險?
我要大叫一聲 wrote:
如果強制與第三都保相...(恕刪)
第三人責任險是為了彌補強制險不足的地方。車禍發生輕者只是理賠個幾十萬,
重者可能傾家蕩產。
這時就很需要第三人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是
理賠車外的人,不會賠車內的人,如果有需要可以加購
駕駛人傷害險、跟乘客險
,這樣才可以保障到車內跟車外的人
。而且第三人是要自己有肇事責任才會賠
,今天肇事是對方的原因第三人責任險並不會發動,無法獲得理賠。
開車不是自己很小心就好,有時候疏忽一下事故就發生了。
一生中會開車的時間長達三十年,如果有個一次不小心撞死人理賠金至少要400萬。
對方是殘廢,理賠金都是天價少說1千萬起跳。
生效順序
強制險==>> 超過 ==>> 第三人責任險 ==> 超過

我要大叫一聲 wrote:
也就是說只能賠償有單據的醫療
精神工作看護等等損失
強制險會理賠嗎?還是只要合理強制險都可談
...(恕刪)
>>>
這部份受害者的對象是加害者
而保險公司只會依實際上的受害者的損失在保額範圍內去補償
當然保險公司也有一定的RANGE可在收據範圍外 , 多賠一些
超過的部份 , 加害者就要決定要不要自己出
要 , 事情就順利解決
不要 , 受害者會循二方面進行
1.對加害者提起刑事告訴 , 此部份保險公司不會介入
不管你被判幾年 , 易科罰金多少 , 都不干保險公司之事
2.對加害者提起民事訴訟 , 此部份保險公司可以代位出庭
原則上法院怎麼判 , 判決確定後 , 保險公司都會在保額的範圍內給付
所以保險一定要保足
但最重要的還是要開車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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