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日期:5/18下午
對方年紀:差不多六十歲
對方職業:保全
事情經過是這樣,當天下午開在板橋文化路,
開著開著,突然旁邊有人倒地,
反正就是擦撞了,但我的車的確是筆直而行!
從後方的行車記錄器看來,的確是對方阿伯斜斜地往左邊傾斜過來撞我..
anyway,報警,送醫,筆錄,三聯單,行車記錄器都有!
當初警察是說我也不能說完全沒有責任,畢竟我車也在行駛中.
雖然對方責任比較大!
到了今天剛剛對方的兒子打來給我,
要請我出強制險,甚至還想要我出精神賠償跟工作損失......
老實說我一點都不覺得我有錯,我一塊錢都不想出!
我都沒有跟他要刮傷車的錢了...
現在跟他約禮拜六下午二點在交通隊進行調解..
但我真的一塊錢都不想出!
如果最後對方真的要上法院了,我該請律師嗎?
可能有網友會要我上傳行車記錄器..
但我當初把檔案給警察了,當天晚上有想要再去翻拍!
但是該名員警跟我說不用,他說他們都會永久保存....
然後初判表剛剛才在網路上申請..
想請問大家有沒有什麼相關經驗??

X